琼海市阳江镇关于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项目阳江段征地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询价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琼海市阳江镇关于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项目阳江段征地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询价的公告

为确保 (略) 岭灌区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障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我镇拟对 (略) 岭灌区工程项目(阳江段)征地范围内涉及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价值评估,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选定评估单位,邀请潜在第三方评估机构参加询价。

一、询价项目名称

(略) 岭灌区工程项目(阳江段)征地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

二、询价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 (略) 岭灌区工程项目(阳江段)涉及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实地调查与识别、调研资料整理及评估报告编制以及盖章备案等。项目涉及 (略) 岭灌区工程项目(阳江段)征地范围内6个行政村23个村小组约27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二)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以下,如果报价超过预算均为无效报价。

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有关规定:“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补偿”,开展本次评估项目。

三、合格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评估机构必须经海南省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

(三)评估机构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土地估价师与相关的评估资质;

(四)其他要求: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四、报价材料

(一)评估机构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备案土地评估资质的备案函;

(二)评估机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报价函等相关资料。

五、公告期限

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2日(共5天)。

六、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6日下午17:00前。

七、报价材料递交地点

(略) 阳江镇人民政府。

八、其他事项

我镇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结合第三方机构评估资质、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报价等方面,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最终技术服务单位。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实名书面反馈我镇,非实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898-*


(略) 阳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为确保 (略) 岭灌区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障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我镇拟对 (略) 岭灌区工程项目(阳江段)征地范围内涉及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价值评估,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选定评估单位,邀请潜在第三方评估机构参加询价。

一、询价项目名称

(略) 岭灌区工程项目(阳江段)征地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

二、询价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 (略) 岭灌区工程项目(阳江段)涉及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实地调查与识别、调研资料整理及评估报告编制以及盖章备案等。项目涉及 (略) 岭灌区工程项目(阳江段)征地范围内6个行政村23个村小组约27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二)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以下,如果报价超过预算均为无效报价。

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有关规定:“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补偿”,开展本次评估项目。

三、合格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评估机构必须经海南省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

(三)评估机构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土地估价师与相关的评估资质;

(四)其他要求: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四、报价材料

(一)评估机构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备案土地评估资质的备案函;

(二)评估机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报价函等相关资料。

五、公告期限

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2日(共5天)。

六、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6日下午17:00前。

七、报价材料递交地点

(略) 阳江镇人民政府。

八、其他事项

我镇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结合第三方机构评估资质、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报价等方面,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最终技术服务单位。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实名书面反馈我镇,非实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898-*


(略) 阳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