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关于对《湖南省碧涌溪新晃县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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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关于对《湖南省碧涌溪新晃县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碧涌溪新晃县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4年7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信地址:新晃侗族自 (略) 93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45-*(行政审批服务股)

项目名称

湖南省碧涌溪新晃县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建设地点

(略) 新晃县中寨镇、米贝苗族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合一 (略)

项目概况

湖南省碧涌溪新晃县治理工程涉及中寨镇计寨村、大寨村、中寨村、头家村、半江村,米贝乡练溪村、米贝村、富家冲村共 8 个行政村,碧涌溪干流 7 段,受干流洪水顶托影响的河口 3 段。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通过各段岸坡防护建设,确保工程段区域达到相应防洪标准,防冲护岸;对冲刷、崩垮的河段岸坡进行护砌,对淤积河道进行清障;新修涵管,满足区域排水要求;完善监测和管理设施等。河道防洪除涝整治总长度13.095km,新建护岸15.512km(其中坡式护岸6.681km,墙式护岸8.831km),河道疏浚清障3.71km,新建下河踏步72处,排水涵管35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施工期施工场地、 (略) 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材料采用遮盖物如帆布等进行压盖,以避免扬尘污染,采用封闭性较好的自卸车运输或采取加篷布覆盖措施;运输车辆进出选择合 (略) 线,尽可能减少运输扬尘对工地附近居民的影响。施工期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二级标准。对疏浚区附近和淤泥堆放区喷洒除臭剂,抑制疏浚清淤污泥恶臭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新改扩建排放标准。

(2)废水

枯水期清淤,清淤时采用逐段围堰封闭施工方式,清淤基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临时堆场设置截、排水沟,堆场废水经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土料场开挖区设截水沟和沉淀池收集雨水,沉淀后的雨水用于土料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农用地施肥。施工营地周围建设临时的雨水导排沟,末端设置沉砂池,初期雨水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避免雨水横流。

(3)噪声

尽量缩短居民聚居区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时间,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必要时设置临时移动隔声屏等。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4)固体污染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交由临近村镇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清障产地的弃土用于岸坡平整,沙石用于护坡修建,淤泥和沉淀池渣晾晒干化后用于岸坡和临时占地区复绿;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可利用的及时出售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废油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

开挖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开挖弃渣及时外运;采用防雨布对开挖面、临时堆场、表土等进行进行临时覆盖,利用土袋压盖在防雨布边缘,避免防雨布被风吹起;修建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作业带以外的植被破坏,枯水期施工。对施工期临时工程占地进行恢复。拆除场地内所有设备,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对施工场地采取合适的生物措施,恢复和提高植被覆盖率,达到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碧涌溪新晃县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4年7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信地址:新晃侗族自 (略) 93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45-*(行政审批服务股)

项目名称

湖南省碧涌溪新晃县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建设地点

(略) 新晃县中寨镇、米贝苗族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合一 (略)

项目概况

湖南省碧涌溪新晃县治理工程涉及中寨镇计寨村、大寨村、中寨村、头家村、半江村,米贝乡练溪村、米贝村、富家冲村共 8 个行政村,碧涌溪干流 7 段,受干流洪水顶托影响的河口 3 段。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通过各段岸坡防护建设,确保工程段区域达到相应防洪标准,防冲护岸;对冲刷、崩垮的河段岸坡进行护砌,对淤积河道进行清障;新修涵管,满足区域排水要求;完善监测和管理设施等。河道防洪除涝整治总长度13.095km,新建护岸15.512km(其中坡式护岸6.681km,墙式护岸8.831km),河道疏浚清障3.71km,新建下河踏步72处,排水涵管35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施工期施工场地、 (略) 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材料采用遮盖物如帆布等进行压盖,以避免扬尘污染,采用封闭性较好的自卸车运输或采取加篷布覆盖措施;运输车辆进出选择合 (略) 线,尽可能减少运输扬尘对工地附近居民的影响。施工期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二级标准。对疏浚区附近和淤泥堆放区喷洒除臭剂,抑制疏浚清淤污泥恶臭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新改扩建排放标准。

(2)废水

枯水期清淤,清淤时采用逐段围堰封闭施工方式,清淤基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临时堆场设置截、排水沟,堆场废水经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土料场开挖区设截水沟和沉淀池收集雨水,沉淀后的雨水用于土料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农用地施肥。施工营地周围建设临时的雨水导排沟,末端设置沉砂池,初期雨水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避免雨水横流。

(3)噪声

尽量缩短居民聚居区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时间,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必要时设置临时移动隔声屏等。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4)固体污染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交由临近村镇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清障产地的弃土用于岸坡平整,沙石用于护坡修建,淤泥和沉淀池渣晾晒干化后用于岸坡和临时占地区复绿;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可利用的及时出售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废油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

开挖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开挖弃渣及时外运;采用防雨布对开挖面、临时堆场、表土等进行进行临时覆盖,利用土袋压盖在防雨布边缘,避免防雨布被风吹起;修建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作业带以外的植被破坏,枯水期施工。对施工期临时工程占地进行恢复。拆除场地内所有设备,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对施工场地采取合适的生物措施,恢复和提高植被覆盖率,达到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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