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庄集乡残疾人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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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庄集乡残疾人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红寺堡区残疾人联合会: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新庄集乡残疾人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残联发〔2024〕1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6-*-04-05-*。相关专家对 (略) 编制的《新庄集乡残疾人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将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落脚点,为低保户、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和有需求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视力、肢体残疾人提供基础性、兜底性基本服务,努力满足残疾人多层次、个性化需求;同时项目还配备先进的生产设备,以满足残疾人工作的需求,帮助残疾人提升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新庄集乡菊花台阳光家园。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残疾人加工车间150平方米;配备车间工艺设备(空气压缩机、灌装封口机等相关设备)一套;配套室外给排水、混凝土道砖等附属工程。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3.*元。其中:工程费67.*元,其他费用4.*元,预备费2.*元。

资金来源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元,不足部分从残联工作经费列支。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新庄集乡残疾人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庄集乡残疾人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32.30

5.15

30.34


67.79

1

残疾人加工车间

30.78

4.64



35.42

1.1

土建工程

30.78




30.78

1.2

给排水工程


0.87



0.87

1.3

采暖工程


1.72



1.72

1.4

电气工程


2.05



2.05

2

室外附属工程

1.52

0.51



2.03

2.1

混凝土道砖铺装

0.23




0.23

2.2

室外给排水工程

1.29

0.51



1.80

3

车间工艺流程设备及安装



30.34


30.34

其他费用




4.01

4.01

1

建设工程监理费




1.02

1.02

2

设计费(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1.69

1.69

3

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




0.31

0.31

4

财务决算编制费




0.34

0.34

5

结算审核费




0.31

0.31

6

建设工程质量试验费




0.34

0.34

预备费




2.15

2.15

项目总投资

32.30

5.15

30.34

6.16

73.95


(略) 红寺堡区残疾人联合会: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新庄集乡残疾人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残联发〔2024〕1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6-*-04-05-*。相关专家对 (略) 编制的《新庄集乡残疾人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将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落脚点,为低保户、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和有需求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视力、肢体残疾人提供基础性、兜底性基本服务,努力满足残疾人多层次、个性化需求;同时项目还配备先进的生产设备,以满足残疾人工作的需求,帮助残疾人提升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新庄集乡菊花台阳光家园。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残疾人加工车间150平方米;配备车间工艺设备(空气压缩机、灌装封口机等相关设备)一套;配套室外给排水、混凝土道砖等附属工程。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3.*元。其中:工程费67.*元,其他费用4.*元,预备费2.*元。

资金来源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元,不足部分从残联工作经费列支。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新庄集乡残疾人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庄集乡残疾人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32.30

5.15

30.34


67.79

1

残疾人加工车间

30.78

4.64



35.42

1.1

土建工程

30.78




30.78

1.2

给排水工程


0.87



0.87

1.3

采暖工程


1.72



1.72

1.4

电气工程


2.05



2.05

2

室外附属工程

1.52

0.51



2.03

2.1

混凝土道砖铺装

0.23




0.23

2.2

室外给排水工程

1.29

0.51



1.80

3

车间工艺流程设备及安装



30.34


30.34

其他费用




4.01

4.01

1

建设工程监理费




1.02

1.02

2

设计费(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1.69

1.69

3

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




0.31

0.31

4

财务决算编制费




0.34

0.34

5

结算审核费




0.31

0.31

6

建设工程质量试验费




0.34

0.34

预备费




2.15

2.15

项目总投资

32.30

5.15

30.34

6.16

7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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