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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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大河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大政发〔2024〕3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6-*-04-01-*。相关专家对 (略) 编制的《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21号)、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完善大河乡村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大河乡村容村貌,改善农村环境,促进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建设地点

大河乡。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肩铺装1096.5平方米, (略) 肩加固1170.5平方米, (略) 面改造577.4平方米,大河乡全域范围内清理“三大堆”*立方米(土堆*立方米、粪堆8161立方米、柴堆8032立方米)。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3.*元。其中:工程费用103.*元,其他费用6.*元,预备费3.*元。

资金来源为红寺堡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建设工期

2024年7月-2024年11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103.64




103.64

1

(略) 肩铺装

24.20




24.20

2

(略) 肩加固

24.55




24.55

3

(略) 面改造

3.84




3.84

4

清理三大堆

51.05




51.05

其他费用




6.22

6.22

1

建设工程监理费




1.55

1.55

2

设计费(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2.59

2.59

3

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




0.52

0.52

4

财务决算编制费




0.52

0.52

5

招标代理服务费




0.52

0.52

6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费




0.52

0.52

预备费




3.30

3.30

项目总投资

103.64



9.52

113.16

大河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大政发〔2024〕3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6-*-04-01-*。相关专家对 (略) 编制的《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21号)、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完善大河乡村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大河乡村容村貌,改善农村环境,促进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建设地点

大河乡。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肩铺装1096.5平方米, (略) 肩加固1170.5平方米, (略) 面改造577.4平方米,大河乡全域范围内清理“三大堆”*立方米(土堆*立方米、粪堆8161立方米、柴堆8032立方米)。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3.*元。其中:工程费用103.*元,其他费用6.*元,预备费3.*元。

资金来源为红寺堡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建设工期

2024年7月-2024年11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103.64




103.64

1

(略) 肩铺装

24.20




24.20

2

(略) 肩加固

24.55




24.55

3

(略) 面改造

3.84




3.84

4

清理三大堆

51.05




51.05

其他费用




6.22

6.22

1

建设工程监理费




1.55

1.55

2

设计费(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2.59

2.59

3

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




0.52

0.52

4

财务决算编制费




0.52

0.52

5

招标代理服务费




0.52

0.52

6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费




0.52

0.52

预备费




3.30

3.30

项目总投资

103.64



9.52

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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