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象州县2024年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4〕24号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象州县2024年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4〕24号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给予〈象州县2024年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象州县2024年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 (略) 审查,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问题,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意建设象州县2024年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象州县2024年学生食堂建设项目,24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象州县水晶中心校、象州县马坪中学、象州县马坪镇龙兴小学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1.象州县水晶中心校学生食堂:拟建设一栋1层学生食堂,项目总建筑面积598.84㎡;
2.象州县马坪中学学生食堂:拟建设一栋1层学生食堂,项目总建筑面积696.95㎡;
3.象州县马坪镇龙兴小学学生食堂:拟建设一栋2层学生食堂,项目总建筑面积399.50㎡。
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5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48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元,预备费用26.*元。
六、项目资金来源:
1.象州县水晶中心校学生食堂:2024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中央资金以及县财政资金;
2.象州县马坪中学学生食堂:2024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中央资金;
3.象州县马坪镇龙兴小学学生食堂: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县级配套资金。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象州县2024年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象州县2024年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项 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安装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费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2024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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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给予〈象州县2024年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象州县2024年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 (略) 审查,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问题,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意建设象州县2024年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象州县2024年学生食堂建设项目,24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象州县水晶中心校、象州县马坪中学、象州县马坪镇龙兴小学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1.象州县水晶中心校学生食堂:拟建设一栋1层学生食堂,项目总建筑面积598.84㎡;
2.象州县马坪中学学生食堂:拟建设一栋1层学生食堂,项目总建筑面积696.95㎡;
3.象州县马坪镇龙兴小学学生食堂:拟建设一栋2层学生食堂,项目总建筑面积399.50㎡。
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5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48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元,预备费用26.*元。
六、项目资金来源:
1.象州县水晶中心校学生食堂:2024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中央资金以及县财政资金;
2.象州县马坪中学学生食堂:2024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中央资金;
3.象州县马坪镇龙兴小学学生食堂: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县级配套资金。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象州县2024年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象州县2024年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项 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安装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费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2024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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