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4年7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4年7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鞍山 (略) 年产*吨不定型耐火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年产*吨镁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A区5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吨不定型耐火材料项目 | 偏岭镇王家堡村 | 鞍山 (略) | 沈阳 (略) | 鞍山 (略) 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王家堡村,购买工业场地及厂房,新建1条年产*吨镁粉生产线和1条年产*吨镁球生产线,新增雷蒙机、立磨机、湿式混碾机、压球机等设备,2条生产线合计年产*吨不定型耐火材料,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38.*元。 | 1.生产线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及产品放置于封闭库房内。项目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限值后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物料输送系统全密闭,厂区地面硬化。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标。2.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最近居民处环境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4.项目除尘器粉尘、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属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专门的贮存点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吨镁制品加工项目 | 大房身镇大甸子村老爷庙组 | (略) | 辽宁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大甸子村老爷庙组,新建生产车间1座、库房1座,新建镁制品生产线2条,新增干粉压球机、拌料机、振动筛、液压对辊破碎机、电振给料机等设备,建成后年产镁球、粒度料等镁制品*吨。本项目总投资 1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2.50 万元。 | 1.主要生产工序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及产品放置于封闭库房内。原料仓上料、成品仓上料、配料混料、干式压球、对辊、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有组织排放。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排放标准后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标。2.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3.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 类标准要求。4.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及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抹布和废油桶在危废贮存点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鞍山 (略) 年产*吨不定型耐火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年产*吨镁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A区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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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吨不定型耐火材料项目 | 偏岭镇王家堡村 | 鞍山 (略) | 沈阳 (略) | 鞍山 (略) 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王家堡村,购买工业场地及厂房,新建1条年产*吨镁粉生产线和1条年产*吨镁球生产线,新增雷蒙机、立磨机、湿式混碾机、压球机等设备,2条生产线合计年产*吨不定型耐火材料,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38.*元。 | 1.生产线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及产品放置于封闭库房内。项目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限值后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物料输送系统全密闭,厂区地面硬化。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标。2.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最近居民处环境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4.项目除尘器粉尘、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属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专门的贮存点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吨镁制品加工项目 | 大房身镇大甸子村老爷庙组 | (略) | 辽宁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大甸子村老爷庙组,新建生产车间1座、库房1座,新建镁制品生产线2条,新增干粉压球机、拌料机、振动筛、液压对辊破碎机、电振给料机等设备,建成后年产镁球、粒度料等镁制品*吨。本项目总投资 1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2.50 万元。 | 1.主要生产工序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及产品放置于封闭库房内。原料仓上料、成品仓上料、配料混料、干式压球、对辊、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有组织排放。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排放标准后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标。2.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3.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 类标准要求。4.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及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抹布和废油桶在危废贮存点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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