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文号:兴发改投审〔2024〕107号
建设内容:对罗浮镇小佑村、永和镇林场村、蓝排村、合水镇中官村、坭陂镇新湖村、黄陂镇联丰村实施地质环境隐患治理、地形重塑、植被恢复、废弃土地复垦利用等工程,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数量为9个,合计面积19.1公顷。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概算319.*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4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元,预备费用1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省级专项资金解决。
批复时间:2024年6月24日
文号:兴发改投审〔2024〕107号
建设内容:对罗浮镇小佑村、永和镇林场村、蓝排村、合水镇中官村、坭陂镇新湖村、黄陂镇联丰村实施地质环境隐患治理、地形重塑、植被恢复、废弃土地复垦利用等工程,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数量为9个,合计面积19.1公顷。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概算319.*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4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元,预备费用1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省级专项资金解决。
批复时间: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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