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拟审批《桂语东方小区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拟审批《桂语东方小区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桂语东方小区(*-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桂语东方小区(*-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官渡区滇池国际会展中心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2′6.806”,北纬24°57′12.311”。
建设单位:昆明万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1栋26层住宅楼,3栋27层住宅 楼,2栋20层住宅,2栋17层住宅,2栋2层商业楼,4栋1 层商业楼,配套物业管理用房、邮件及快件送达设施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室外体育活动场所(室外)、公共卫生间、给排水、供电、供热、消防、通风、电信、环保工程。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
施工场地需适时洒水抑尘,施工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工地出入口5m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进出工地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按 (略) 线和时间进行运输,且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抛洒的建筑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 凝土;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并用土工布对其进行遮盖,减少露天堆放,防止大量扬尘产生;施工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2、地表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基坑废水及暴雨径流。
施工区分区设置沉淀池,少量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基坑涌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工具清洗、混凝土养护、厂内洒水等,回用不完的在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并办理临时排水许可证后,经处理 (略) (略) ,最 (略) 第七、八水质净化厂处理;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临时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对雨天地表径流进行沉淀处理,防止泥浆污、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或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3、声环境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高噪声设备应远离敏感点,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 (略) 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主城建成区内,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 夜间≤55dB。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杜绝乱堆乱倒,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土地利用的影响、植被的影响、动物的影响、水土流失的影响、景观的影响等。
及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物生长和影响美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以有利于生物的迁移。恢复区域景观生态体系的完整性;项目绿化应合理搭配树种和草种,选择节水和抗旱性植物,同时在绿化上应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平面绿化和立体绿化方式,并在绿化品种上尽量做到多样性并保证绿化树木、草坪的成活率。同时要加强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的维护,并应注意化肥与农药规范管理与使用;在建筑物区域采用加密绿化带,防止灯光和噪声对动物的不利影响,恢复自然景观,有利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
6、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本项目场地北侧建筑红线范围外约10米处涉及一处文物龙华桥,龙华桥属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施工期对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主要为震动对桥体结构强度和承载能力的影响、地下水变化对桥体基础结构影响、施工管理对桥体安全影响等。
为避免施工期对龙华桥产生不利影响,在龙华桥附近进行打桩作业时,应严格控制打桩的力度和频率,避免产生过大的震动;在龙华桥周边项目建设范围内南侧及东侧基坑坑顶局部设置2处回灌观测井,井直径800mm,井深10. 0m,降水井采用内径为300mm的PVC花管,每根长8.5m,井壁填料采用碎石,随时监测坑外地下水位变化情况,一旦地下水位变化超过0.5m时及时进行回灌,确保坑外地下水稳定;以此保证龙华桥不会因为地下水位的变化造成的不均匀沉降,导致桥体开裂等事故;在施工前应在龙华桥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及供相关人员进出的出入口,对龙华桥文物进行封闭管理,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5米,在文物保护区域内设置临时通道,使施工人员只限于通过指定区域,防止操作失误或对文物的损害;施工期间塔吊布置必须避开龙华桥,其作业范围应在龙华桥的建设控制地带以外,并禁止在其上方进行跨空作业;在施工前期、中期后期做好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沉降、位移、变形、震动的监测。同时,根据《官渡区桂语东方小区*-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对官渡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龙华桥的影响评估报告》结论:建设项目用地占据了文物建设控制地带,其所产生的建设活动将会对龙华桥造成诸多不良影响,项目建成后,新建建(构)筑物对龙华桥及其周边地质构造造成永久性影响,新建建筑与龙华桥的建筑体量及风貌有一定差异,为减轻建设项目对龙华桥文物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方案进行了改良,并实施了监测、制定了预警和应急措施,同时,建设单位聘请了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建设活动,及项目建成后,对龙华桥及其周边的地质构造、地下水活动进行了专业分析,其结论具有科学性和合法性。
(二)运营期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恶臭等。
地下车库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小于6次,排风口应设置于项目区绿化带内,不得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避开人群密集区、涡流区及住宅楼上风向,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大于2.5m,并作消声处理;住宅楼安装设置排烟管道,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后,统一通过内置烟道于各住宅楼顶排气口排放;垃圾桶设置成带盖式,垃圾日产日清,并采取一定的除味措施;化粪池设计成全地埋式,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公共卫生间垃圾及时清运,并采取一定的除味措施;在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设施、化粪池四周种植绿化带隔离;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单独的废气排放口于地面排放,并不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避开人群密集区、涡流区及住宅楼上风向。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
项目应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项目废水经化粪池(3个,总容积200m3)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 (表1 )A等级标准,再通过污水排口排入项目周边 (略) (略) ,最 (略) 第七、八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进出车辆、设备运行噪声(水泵、排风机、备用发电机)等产生的噪声。
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对设备产生的噪声进行控制,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均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 夜间≤50dB。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
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每日及时进行清运;化粪池应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对文物保护单位龙华桥的影响主要为历史风貌的影响。
(1)针对项目建成后对龙华桥的历史风貌的影响,项目经过多次报规审批,最终方案将垃圾设施用房调整为门卫室,绿地调整为社区活动体育场所,并结合文物龙华桥将在374、 (略) 口交叉处打造一处街角公园;在两者之间种植高大、茂盛的大型乔木,尽可能地削弱建筑物高度对龙华桥造成建筑体量上的巨大差异,并强化街角公园的园林设计,尽可能使风貌差异过渡好。提升龙华桥及周边景观环境,塑造场地辨识度,严格控制建设内容的体量、色彩、高度,确保该建设项目与龙华桥文物的建筑风貌的协调统一,改善龙华桥及 其周边环境,使二者相得益彰;
(2)运营期对龙华桥设置专人对人为或自然灾害影响到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完整性与真实性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并提出应急预案。在“官渡区桂语东方小区 *-A2 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完成后,持续对龙华桥进行2年的沉降观测;
(3)建设单位应协助官渡区文物局、官渡区博物馆对龙华桥进行日常巡逻和监督管理,对保护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知官渡区文物局或博物馆进行处理。
三、污染物总量指标
总量控制指标:废水:项目废水间接排放量为*.83m3/a, 其中CODcr31.277t/a,氨氮3.523t/a, 总磷0.451t/a。污染物排放总 (略) 第七、八水质净化厂进行考核。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云交建 (略) 母体试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电话/传真:0871-* (官渡区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官 (略) 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4楼政务服务中心4412办公室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桂语东方小区(*-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桂语东方小区(*-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官渡区滇池国际会展中心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2′6.806”,北纬24°57′12.311”。
建设单位:昆明万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1栋26层住宅楼,3栋27层住宅 楼,2栋20层住宅,2栋17层住宅,2栋2层商业楼,4栋1 层商业楼,配套物业管理用房、邮件及快件送达设施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室外体育活动场所(室外)、公共卫生间、给排水、供电、供热、消防、通风、电信、环保工程。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
施工场地需适时洒水抑尘,施工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工地出入口5m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进出工地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按 (略) 线和时间进行运输,且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抛洒的建筑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 凝土;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并用土工布对其进行遮盖,减少露天堆放,防止大量扬尘产生;施工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2、地表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基坑废水及暴雨径流。
施工区分区设置沉淀池,少量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基坑涌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工具清洗、混凝土养护、厂内洒水等,回用不完的在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并办理临时排水许可证后,经处理 (略) (略) ,最 (略) 第七、八水质净化厂处理;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临时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对雨天地表径流进行沉淀处理,防止泥浆污、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或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3、声环境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高噪声设备应远离敏感点,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 (略) 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主城建成区内,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 夜间≤55dB。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杜绝乱堆乱倒,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土地利用的影响、植被的影响、动物的影响、水土流失的影响、景观的影响等。
及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物生长和影响美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以有利于生物的迁移。恢复区域景观生态体系的完整性;项目绿化应合理搭配树种和草种,选择节水和抗旱性植物,同时在绿化上应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平面绿化和立体绿化方式,并在绿化品种上尽量做到多样性并保证绿化树木、草坪的成活率。同时要加强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的维护,并应注意化肥与农药规范管理与使用;在建筑物区域采用加密绿化带,防止灯光和噪声对动物的不利影响,恢复自然景观,有利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
6、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本项目场地北侧建筑红线范围外约10米处涉及一处文物龙华桥,龙华桥属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施工期对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主要为震动对桥体结构强度和承载能力的影响、地下水变化对桥体基础结构影响、施工管理对桥体安全影响等。
为避免施工期对龙华桥产生不利影响,在龙华桥附近进行打桩作业时,应严格控制打桩的力度和频率,避免产生过大的震动;在龙华桥周边项目建设范围内南侧及东侧基坑坑顶局部设置2处回灌观测井,井直径800mm,井深10. 0m,降水井采用内径为300mm的PVC花管,每根长8.5m,井壁填料采用碎石,随时监测坑外地下水位变化情况,一旦地下水位变化超过0.5m时及时进行回灌,确保坑外地下水稳定;以此保证龙华桥不会因为地下水位的变化造成的不均匀沉降,导致桥体开裂等事故;在施工前应在龙华桥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及供相关人员进出的出入口,对龙华桥文物进行封闭管理,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5米,在文物保护区域内设置临时通道,使施工人员只限于通过指定区域,防止操作失误或对文物的损害;施工期间塔吊布置必须避开龙华桥,其作业范围应在龙华桥的建设控制地带以外,并禁止在其上方进行跨空作业;在施工前期、中期后期做好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沉降、位移、变形、震动的监测。同时,根据《官渡区桂语东方小区*-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对官渡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龙华桥的影响评估报告》结论:建设项目用地占据了文物建设控制地带,其所产生的建设活动将会对龙华桥造成诸多不良影响,项目建成后,新建建(构)筑物对龙华桥及其周边地质构造造成永久性影响,新建建筑与龙华桥的建筑体量及风貌有一定差异,为减轻建设项目对龙华桥文物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方案进行了改良,并实施了监测、制定了预警和应急措施,同时,建设单位聘请了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建设活动,及项目建成后,对龙华桥及其周边的地质构造、地下水活动进行了专业分析,其结论具有科学性和合法性。
(二)运营期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恶臭等。
地下车库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小于6次,排风口应设置于项目区绿化带内,不得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避开人群密集区、涡流区及住宅楼上风向,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大于2.5m,并作消声处理;住宅楼安装设置排烟管道,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后,统一通过内置烟道于各住宅楼顶排气口排放;垃圾桶设置成带盖式,垃圾日产日清,并采取一定的除味措施;化粪池设计成全地埋式,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公共卫生间垃圾及时清运,并采取一定的除味措施;在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设施、化粪池四周种植绿化带隔离;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单独的废气排放口于地面排放,并不朝向邻近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避开人群密集区、涡流区及住宅楼上风向。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
项目应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项目废水经化粪池(3个,总容积200m3)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 (表1 )A等级标准,再通过污水排口排入项目周边 (略) (略) ,最 (略) 第七、八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进出车辆、设备运行噪声(水泵、排风机、备用发电机)等产生的噪声。
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对设备产生的噪声进行控制,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均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 夜间≤50dB。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
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每日及时进行清运;化粪池应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对文物保护单位龙华桥的影响主要为历史风貌的影响。
(1)针对项目建成后对龙华桥的历史风貌的影响,项目经过多次报规审批,最终方案将垃圾设施用房调整为门卫室,绿地调整为社区活动体育场所,并结合文物龙华桥将在374、 (略) 口交叉处打造一处街角公园;在两者之间种植高大、茂盛的大型乔木,尽可能地削弱建筑物高度对龙华桥造成建筑体量上的巨大差异,并强化街角公园的园林设计,尽可能使风貌差异过渡好。提升龙华桥及周边景观环境,塑造场地辨识度,严格控制建设内容的体量、色彩、高度,确保该建设项目与龙华桥文物的建筑风貌的协调统一,改善龙华桥及 其周边环境,使二者相得益彰;
(2)运营期对龙华桥设置专人对人为或自然灾害影响到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完整性与真实性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并提出应急预案。在“官渡区桂语东方小区 *-A2 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完成后,持续对龙华桥进行2年的沉降观测;
(3)建设单位应协助官渡区文物局、官渡区博物馆对龙华桥进行日常巡逻和监督管理,对保护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知官渡区文物局或博物馆进行处理。
三、污染物总量指标
总量控制指标:废水:项目废水间接排放量为*.83m3/a, 其中CODcr31.277t/a,氨氮3.523t/a, 总磷0.451t/a。污染物排放总 (略) 第七、八水质净化厂进行考核。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云交建 (略) 母体试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电话/传真:0871-* (官渡区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官 (略) 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4楼政务服务中心441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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