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奥谷60000吨淀粉糖扩建项目
吉林奥谷60000吨淀粉糖扩建项目
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项目名称 | 吉林奥谷60000吨淀粉糖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美嘉吉生物化工科技产业园区 | 占地(建筑、营业)面积(㎡) | 8659 |
建设单位 | 吉林 (略)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朱为民 |
联系人 | 李洪玉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投资(万元) | * | 环保投资 (万元) | 5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年12月 | ||
告知承诺制审批依据 | 该项目属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适用范围中的除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产生有害因素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现状和规划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列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依托原厂区打包车间,新建*吨/年复合淀粉糖生产线及*吨/年麦芽糖生产线;依托原海藻糖车间,扩建一条海藻糖生产线,产能为*吨/年;新增占地面积8659m2,新建一座复合淀粉糖和麦芽糖打包车间。项目建成后年产淀粉糖*吨,其中年产麦芽糖*吨,年产复合淀粉糖*吨。 | ||
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本项目麦芽糖生产过程中蒸发浓缩废水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和设备清洗;设备清洗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及海藻糖工艺废水通过专用管线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间接标准后,排入松原嘉吉园区污水处理厂,经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松花江。 2.海藻糖生产工艺中流化床干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过旋风分离、水幕除尘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真空干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经旋风分离、水幕除尘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的废气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麦芽糖生产过程中中干燥工序及粉碎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5m高排风管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复合淀粉糖生产过程中投料、混合和包装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4.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蛋白渣、废布袋分类收集后外售;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滤废膜、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和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避免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制定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 (略)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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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项目名称 | 吉林奥谷60000吨淀粉糖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美嘉吉生物化工科技产业园区 | 占地(建筑、营业)面积(㎡) | 8659 |
建设单位 | 吉林 (略)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朱为民 |
联系人 | 李洪玉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投资(万元) | * | 环保投资 (万元) | 5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年12月 | ||
告知承诺制审批依据 | 该项目属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适用范围中的除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产生有害因素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现状和规划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列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依托原厂区打包车间,新建*吨/年复合淀粉糖生产线及*吨/年麦芽糖生产线;依托原海藻糖车间,扩建一条海藻糖生产线,产能为*吨/年;新增占地面积8659m2,新建一座复合淀粉糖和麦芽糖打包车间。项目建成后年产淀粉糖*吨,其中年产麦芽糖*吨,年产复合淀粉糖*吨。 | ||
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本项目麦芽糖生产过程中蒸发浓缩废水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和设备清洗;设备清洗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及海藻糖工艺废水通过专用管线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间接标准后,排入松原嘉吉园区污水处理厂,经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松花江。 2.海藻糖生产工艺中流化床干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过旋风分离、水幕除尘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真空干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经旋风分离、水幕除尘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的废气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麦芽糖生产过程中中干燥工序及粉碎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5m高排风管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复合淀粉糖生产过程中投料、混合和包装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4.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蛋白渣、废布袋分类收集后外售;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滤废膜、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和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避免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制定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 (略)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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