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业网点专项规划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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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业网点专项规划批前公示

为适应新时代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需求,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质量生活,加快建设具有影响力的区域性 (略) ,指导商业设施合理发展、空间有序布局,我局组织编制完成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专项规划(2023-2035)》。根据我区专项规划报批要求,

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专项规划(2023-2035)

编制单位: 华通 (略) 中原分公司

类 型:批前公示

公示类别:专项规划

用地位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用地面积:747平方公里

公示期限: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7月18日

经办处室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局

联系电话:0371-* 巴子强

附加说明: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 (略) 规划公示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

详细内容:1.规划方案简介

2.附图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

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全部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747平方公里。

全域行政辖区包括张庄办事处、八岗办事处、三官庙办事处、洧川镇、大营镇、八千办事处、龙王办事处、岗李乡、大马乡、新港办事处、郑港办事处、银河办事处、明港办事处、滨河办事处、冯堂办事处、清河办事处、龙港办事处,共计2个镇、2个乡、13个办事处。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

三、规划目标

合理预测以购物中心和大型零售商场、高端酒店、特色商业街、社区邻里中心、 (略) 场为主的商业设施数量。科学 (略) 点中心体系,从中心体 (略) 商业中心、市级商业中心、片区级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中心、居住区级邻里中心。优化布局商业设施用地空间,分析各类商业设施的原则、影响因素、指标要求等内容,细化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引导商业设施用地合理布局。

以中原经济区、 (略) 区为背景,构建层次分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商业体系,建设全球生产、消费供应链重要节点和枢纽经济引领区,打造国际消费新兴高地。

四、布局规划方案

规划商业中 (略) 结构相契合,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中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结构的布置要求,共规划 1 (略) 商业中心、2 个市级商业中心、5个片区级商业中心和 20个社区级商业中心。

都市商业中心—— (略) 商业中心为枢纽商业中心。

市级商业中心—— (略) 级商业中心为北部北港商业中心和南部双鹤湖商业中心。

片区级商业中心——规划片区级商业中心为中原之窗商业中心、科创城商业中心、园博数字商业中心、都市活力商业中心、国际港务商业中心。

社区商业中心——规划结合航空港区用地布局,以 3—5 公里为服务半径,按 5—20 万人的标准设置,规划共设置 20处社区级商业中心。

邻里中心——规划结合居住用地布局,以 500 米为服务半径,按居住区规模进行设置。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

专项规划(2023-2035)》附图

附图一: (略) 点布局规划图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 专项规划(2023-2035)批前公示


附图二:商业中心布局引导图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 专项规划(2023-2035)批前公示

附图三:社区商业中心布局规划图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 专项规划(2023-2035)批前公示

附图四:邻里中心布局规划图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 专项规划(2023-2035)批前公示


为适应新时代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需求,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质量生活,加快建设具有影响力的区域性 (略) ,指导商业设施合理发展、空间有序布局,我局组织编制完成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专项规划(2023-2035)》。根据我区专项规划报批要求,

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专项规划(2023-2035)

编制单位: 华通 (略) 中原分公司

类 型:批前公示

公示类别:专项规划

用地位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用地面积:747平方公里

公示期限: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7月18日

经办处室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局

联系电话:0371-* 巴子强

附加说明: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 (略) 规划公示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

详细内容:1.规划方案简介

2.附图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

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全部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747平方公里。

全域行政辖区包括张庄办事处、八岗办事处、三官庙办事处、洧川镇、大营镇、八千办事处、龙王办事处、岗李乡、大马乡、新港办事处、郑港办事处、银河办事处、明港办事处、滨河办事处、冯堂办事处、清河办事处、龙港办事处,共计2个镇、2个乡、13个办事处。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

三、规划目标

合理预测以购物中心和大型零售商场、高端酒店、特色商业街、社区邻里中心、 (略) 场为主的商业设施数量。科学 (略) 点中心体系,从中心体 (略) 商业中心、市级商业中心、片区级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中心、居住区级邻里中心。优化布局商业设施用地空间,分析各类商业设施的原则、影响因素、指标要求等内容,细化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引导商业设施用地合理布局。

以中原经济区、 (略) 区为背景,构建层次分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商业体系,建设全球生产、消费供应链重要节点和枢纽经济引领区,打造国际消费新兴高地。

四、布局规划方案

规划商业中 (略) 结构相契合,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中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结构的布置要求,共规划 1 (略) 商业中心、2 个市级商业中心、5个片区级商业中心和 20个社区级商业中心。

都市商业中心—— (略) 商业中心为枢纽商业中心。

市级商业中心—— (略) 级商业中心为北部北港商业中心和南部双鹤湖商业中心。

片区级商业中心——规划片区级商业中心为中原之窗商业中心、科创城商业中心、园博数字商业中心、都市活力商业中心、国际港务商业中心。

社区商业中心——规划结合航空港区用地布局,以 3—5 公里为服务半径,按 5—20 万人的标准设置,规划共设置 20处社区级商业中心。

邻里中心——规划结合居住用地布局,以 500 米为服务半径,按居住区规模进行设置。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

专项规划(2023-2035)》附图

附图一: (略) 点布局规划图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 专项规划(2023-2035)批前公示


附图二:商业中心布局引导图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 专项规划(2023-2035)批前公示

附图三:社区商业中心布局规划图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 专项规划(2023-2035)批前公示

附图四:邻里中心布局规划图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略) 点 专项规划(2023-2035)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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