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银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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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银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



银审服(环)函发〔2024〕102号



银川 (略) :

你单位委托宁夏微垚 (略) 编制的《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6月5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三期一阶段) (略) 临河镇 (略) 东侧,属新建项目。主要规划建设2台8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配套建设2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一阶段主要建设8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1台,建设1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配套建设辅助公用设施,预留二阶段建设容量。项目总占地7.9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建设期土石方挖方6.*m3,填方6.*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项目计划2024年9月开工,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16个月。

二、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将水保措施纳入主体设计

工程水土保持要结合建设条件以及地形、地貌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占地面积、施工工艺、土石方量。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将水土保持措施内容纳入主体设计并细化。

(二)严格按照防治分区落实水保措施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预留区2个防治分区。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水土保持措施选择合适的时段尽快实施,减少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开展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三)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等问题

对施工组织进行合理安排,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避免重复开挖和土方的多次倒运。项目所产生的弃土弃渣应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需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面积,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根据功能划分,进行撒播草籽绿化。

(四)落实各项措施费用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76.*元,其中工程措施54.*元,植物措施49.*元,临时措施40.*元,独立费用19.*元,基本预备费4.*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元。

(五)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主要事项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报我局审批。此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投产前自主进行验收,验 (略) 水务局进行备案。

本批复仅批准该项目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分析、预测、措施、结论是可行的。你单位须依法依规报批选址、规划、用地、施工等手续,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运营。


附件:《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

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一阶段) (略) 临河镇 (略) 东侧,属新建项目。2023年9月21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3〕125号对本项目核准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309-*-17-01-*)。三期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建设,主要规划建设2台8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配套建设2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一阶段主要建设8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1台,建设1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配套建设辅助公用设施,预留二阶段建设容量。

项目总占地7.9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建设期土石方挖方6.*m3,填方6.*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项目计划2024年9月开工,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16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类型为缓坡丘陵区,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性干旱型气候,年平均气温8.9℃,多年平均降水量192.9mm,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灰钙土、风沙土,植被类型为荒漠草原植被。水土流失为中度风力侵蚀,侵蚀模数2600t/km2?a。项目所在区域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2024年6月5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主持召开了《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银川 (略) ,方案编制单位宁夏微垚 (略) 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97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时段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征占、扰动原地貌面积7.97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1011.98t。施工期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产生的重点时段,主体工程区是水土流失产生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5%,水土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3%,林草覆盖率22%。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预留区2个防治分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各分区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主体工程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83hm2, (略) 1.83hm2,铺砌植草砖0.32hm2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0.79hm2,乔草结合1.04hm2,植草砖种草0.16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328.4m3, (略) 苫盖7500m2,砾石覆盖1.27hm2,彩钢板拦挡900m;

(2)预留区

临时措施: (略) 苫盖*m2; (略) 1.80hm2;撒播种草1.80hm2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76.*元,其中工程措施54.*元,植物措施49.*元,临时措施40.*元,独立费用19.*元,基本预备费4.*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元。

九、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主要采用定位监测、调查监测、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扰动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综合说明、项目组成,复核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

2.完善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相关内容;

3.复核水土流失预测单元、背景值及预测结果;

4.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及体系,优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5.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单价分析及总投资;

6.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图等相关图件。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2024年6月5日





银审服(环)函发〔2024〕102号



银川 (略) :

你单位委托宁夏微垚 (略) 编制的《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6月5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三期一阶段) (略) 临河镇 (略) 东侧,属新建项目。主要规划建设2台8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配套建设2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一阶段主要建设8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1台,建设1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配套建设辅助公用设施,预留二阶段建设容量。项目总占地7.9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建设期土石方挖方6.*m3,填方6.*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项目计划2024年9月开工,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16个月。

二、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将水保措施纳入主体设计

工程水土保持要结合建设条件以及地形、地貌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占地面积、施工工艺、土石方量。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将水土保持措施内容纳入主体设计并细化。

(二)严格按照防治分区落实水保措施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预留区2个防治分区。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水土保持措施选择合适的时段尽快实施,减少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开展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三)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等问题

对施工组织进行合理安排,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避免重复开挖和土方的多次倒运。项目所产生的弃土弃渣应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需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面积,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根据功能划分,进行撒播草籽绿化。

(四)落实各项措施费用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76.*元,其中工程措施54.*元,植物措施49.*元,临时措施40.*元,独立费用19.*元,基本预备费4.*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元。

(五)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主要事项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报我局审批。此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投产前自主进行验收,验 (略) 水务局进行备案。

本批复仅批准该项目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分析、预测、措施、结论是可行的。你单位须依法依规报批选址、规划、用地、施工等手续,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运营。


附件:《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

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一阶段) (略) 临河镇 (略) 东侧,属新建项目。2023年9月21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3〕125号对本项目核准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309-*-17-01-*)。三期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建设,主要规划建设2台8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配套建设2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一阶段主要建设8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1台,建设1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配套建设辅助公用设施,预留二阶段建设容量。

项目总占地7.9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建设期土石方挖方6.*m3,填方6.*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项目计划2024年9月开工,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16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类型为缓坡丘陵区,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性干旱型气候,年平均气温8.9℃,多年平均降水量192.9mm,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灰钙土、风沙土,植被类型为荒漠草原植被。水土流失为中度风力侵蚀,侵蚀模数2600t/km2?a。项目所在区域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2024年6月5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主持召开了《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银川 (略) ,方案编制单位宁夏微垚 (略) 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97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时段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征占、扰动原地貌面积7.97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1011.98t。施工期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产生的重点时段,主体工程区是水土流失产生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5%,水土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3%,林草覆盖率22%。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预留区2个防治分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各分区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主体工程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83hm2, (略) 1.83hm2,铺砌植草砖0.32hm2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0.79hm2,乔草结合1.04hm2,植草砖种草0.16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328.4m3, (略) 苫盖7500m2,砾石覆盖1.27hm2,彩钢板拦挡900m;

(2)预留区

临时措施: (略) 苫盖*m2; (略) 1.80hm2;撒播种草1.80hm2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76.*元,其中工程措施54.*元,植物措施49.*元,临时措施40.*元,独立费用19.*元,基本预备费4.*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元。

九、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主要采用定位监测、调查监测、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扰动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综合说明、项目组成,复核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

2.完善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相关内容;

3.复核水土流失预测单元、背景值及预测结果;

4.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及体系,优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5.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单价分析及总投资;

6.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图等相关图件。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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