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黄政函〔2024〕44号
歙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报请审批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歙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歙县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安徽省推进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实施地区,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县城、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落实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建设“七个强省”“ (略) ”奋斗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歙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98.8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超过37.46平方千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1.30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不少于71.11%;水域空间保有量不低于6.*亩。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条控制线为刚性约束条件,构建“三区一核、双屏多廊”的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同建设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衢黄南饶联盟花园,推动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协同发展。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构建“六区多点”的县域农业空间格局。维育自然生态环境,筑牢皖南生态安全屏障,突出新安江生态廊道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中的核心地位,保护重要的湖泊、水库、山体等生态节点,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构建“四区双屏、三核多廊”的县域生态空间格局。优化县域城镇体系,构建“一心多点”的县域城镇空间格局,推进小城镇特色化发展。
四、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严守城镇开发边界,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和盘活力度,合理 (略) 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略) 内涵式集约发展。
五、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形成“双核四廊、五轴四组团”的组团式空间结构,促进城乡空间与山水要素有机融合。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 (略) 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 (略) 更新。优化镇村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保护歙县、许村镇、棠樾村、斗山街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强化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和活化利用,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彰显具有皖南风情、江南韵味和徽州特色的全域城乡特色风貌。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中 (略) 网系统, (略) 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加快构 (略) 体系,加强河湖保护,严格落实防洪、排涝、排水设施布局要求,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 (略) 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 (略) 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协调矛盾冲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5月29日
黄政函〔2024〕44号
歙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报请审批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歙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歙县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安徽省推进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实施地区,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县城、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落实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建设“七个强省”“ (略) ”奋斗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歙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98.8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超过37.46平方千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1.30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不少于71.11%;水域空间保有量不低于6.*亩。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条控制线为刚性约束条件,构建“三区一核、双屏多廊”的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同建设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衢黄南饶联盟花园,推动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协同发展。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构建“六区多点”的县域农业空间格局。维育自然生态环境,筑牢皖南生态安全屏障,突出新安江生态廊道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中的核心地位,保护重要的湖泊、水库、山体等生态节点,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构建“四区双屏、三核多廊”的县域生态空间格局。优化县域城镇体系,构建“一心多点”的县域城镇空间格局,推进小城镇特色化发展。
四、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严守城镇开发边界,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和盘活力度,合理 (略) 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略) 内涵式集约发展。
五、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形成“双核四廊、五轴四组团”的组团式空间结构,促进城乡空间与山水要素有机融合。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 (略) 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 (略) 更新。优化镇村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保护歙县、许村镇、棠樾村、斗山街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强化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和活化利用,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彰显具有皖南风情、江南韵味和徽州特色的全域城乡特色风貌。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中 (略) 网系统, (略) 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加快构 (略) 体系,加强河湖保护,严格落实防洪、排涝、排水设施布局要求,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 (略) 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 (略) 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协调矛盾冲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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