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7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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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7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7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
  • 发布时间2024-07-17 15:54:00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关于2024年7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良县西片区行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黄磷尾气锅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良县中枢镇西桥工业片区

建设单位

云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凯风安全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对原有黄磷尾气燃烧锅炉(1.25MPa、250℃的过热蒸汽10t/h)及附属环保等相关设施技术改造,新建1套黄磷尾气燃烧锅炉(2.5MPa、260℃的过热蒸汽16t/h)及附属环保等相关设施,项目占地面积700m2。项目由主体工程(黄磷尾气燃烧器及系统、供热系统),辅助工程(供气管道),公用工程(供电、供水)和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治理措施)组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第16 号令),本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的施工期主要为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机械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锅炉烟气经二级洗涤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污染物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气锅炉要求。氟化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环境保护目标调查,本项目周围500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生产人员由云 (略) 人员统一调配,无新增生产人员,所以运营期间,员工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废水未增加。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包括锅炉排水和软化废水,锅炉排水、软化废水依托云 (略) ,收集后经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余热锅炉、除氧水泵、锅炉给水泵、洗涤塔、送风机、引风机等室内设备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有减振基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安装减震垫,同时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噪声通过厂房墙壁的隔声,可有效降低项目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100%合理处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露天堆放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或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予以覆盖。

(2)遇到连续的晴好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对弃土表面及产生扬尘较大的工序可采取洒水方式减少尘量。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4)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时必须科学、合理施工,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少量生活废水,本项目施工时间较短,施工期工程量较少,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原办公生活区内化粪池处置,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保养废水及机械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少量石油类,产生量较小,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禁止夜间施工,如特殊情况下必须连续作业时,项目建设方应在周边 地区张贴告示,且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

(2)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产

噪较大的设备的使用时间。

(3)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选择最佳 (略) ,减小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中午12:00 -14:00,夜间22:00 - 6:00不施工)。

(5)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6)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移动式声屏障,减轻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保部门统一处理,所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禁止弃渣随意倾倒。

(2)新建构筑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进行处置,禁止弃渣随意倾倒。

2.运营期

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烟气。

锅炉燃烧废气经二级洗涤塔处理通过1根15m高烟囱排放。

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锅炉排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人员由云 (略) 人员统一调配,无新增生产人员,所以运营期间,员工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废水未增加。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包括锅炉排水和软化废水,锅炉排水、软化废水依托云 (略) ,收集后经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余热锅炉、除氧水泵、锅炉给水泵、洗涤塔、送风机、引风机等室内设备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为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采用以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质量好的设备,大型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风机进出风口与通风管道采取软管连接的方式,并将风机封闭在通风机间内,大型通风设备均采用消声措施,以减轻对作业场所环境的影响;

②.噪声源均设置在封闭彩钢瓦厂房内,设备安装减震基座或减震垫,利用围护结构隔声;

③.合理布置车间内各设备,尽量将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间,特别是高噪声设备;尽量增加距各厂界距离,利用距离衰减降噪;

④.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确保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尽量让高噪声设备错时运行;

⑤.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不放置在一起,相互间距离越远越好。生产时,尽量不同时开启多台高噪声设备,相互间错时开工,避免高噪声设备的噪声叠加;

⑥.个别工作岗位应按照劳动保护的有关要求进行个人防护,如佩戴耳塞、耳罩等防噪声用品。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等。

1、一般固废

①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生产人员由云 (略) 人员统一调配,无新增生产人员,没有新增生活垃圾。

所以运营期间,员工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未增加,不再进行生活垃圾的源强核算。即也不再进行化粪池污泥的产污核算,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危险废物

项目在设备维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项目废机油产生量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可知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08,废物代码为900-217-08 废润滑油、900-249-08 废矿物油),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离子交换树脂:危废代码为900-015-13,项目软水工序中产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类比同类项目,产生量约为0.2t/a,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全文本公开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7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
  • 发布时间2024-07-17 15:54:00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关于2024年7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良县西片区行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黄磷尾气锅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良县中枢镇西桥工业片区

建设单位

云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凯风安全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对原有黄磷尾气燃烧锅炉(1.25MPa、250℃的过热蒸汽10t/h)及附属环保等相关设施技术改造,新建1套黄磷尾气燃烧锅炉(2.5MPa、260℃的过热蒸汽16t/h)及附属环保等相关设施,项目占地面积700m2。项目由主体工程(黄磷尾气燃烧器及系统、供热系统),辅助工程(供气管道),公用工程(供电、供水)和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治理措施)组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第16 号令),本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的施工期主要为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机械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锅炉烟气经二级洗涤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污染物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气锅炉要求。氟化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环境保护目标调查,本项目周围500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生产人员由云 (略) 人员统一调配,无新增生产人员,所以运营期间,员工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废水未增加。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包括锅炉排水和软化废水,锅炉排水、软化废水依托云 (略) ,收集后经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余热锅炉、除氧水泵、锅炉给水泵、洗涤塔、送风机、引风机等室内设备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有减振基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安装减震垫,同时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噪声通过厂房墙壁的隔声,可有效降低项目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100%合理处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露天堆放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或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予以覆盖。

(2)遇到连续的晴好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对弃土表面及产生扬尘较大的工序可采取洒水方式减少尘量。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4)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时必须科学、合理施工,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少量生活废水,本项目施工时间较短,施工期工程量较少,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原办公生活区内化粪池处置,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保养废水及机械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少量石油类,产生量较小,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禁止夜间施工,如特殊情况下必须连续作业时,项目建设方应在周边 地区张贴告示,且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

(2)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产

噪较大的设备的使用时间。

(3)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选择最佳 (略) ,减小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中午12:00 -14:00,夜间22:00 - 6:00不施工)。

(5)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6)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移动式声屏障,减轻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保部门统一处理,所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禁止弃渣随意倾倒。

(2)新建构筑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进行处置,禁止弃渣随意倾倒。

2.运营期

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烟气。

锅炉燃烧废气经二级洗涤塔处理通过1根15m高烟囱排放。

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锅炉排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人员由云 (略) 人员统一调配,无新增生产人员,所以运营期间,员工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废水未增加。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包括锅炉排水和软化废水,锅炉排水、软化废水依托云 (略) ,收集后经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余热锅炉、除氧水泵、锅炉给水泵、洗涤塔、送风机、引风机等室内设备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为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采用以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质量好的设备,大型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风机进出风口与通风管道采取软管连接的方式,并将风机封闭在通风机间内,大型通风设备均采用消声措施,以减轻对作业场所环境的影响;

②.噪声源均设置在封闭彩钢瓦厂房内,设备安装减震基座或减震垫,利用围护结构隔声;

③.合理布置车间内各设备,尽量将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间,特别是高噪声设备;尽量增加距各厂界距离,利用距离衰减降噪;

④.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确保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尽量让高噪声设备错时运行;

⑤.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不放置在一起,相互间距离越远越好。生产时,尽量不同时开启多台高噪声设备,相互间错时开工,避免高噪声设备的噪声叠加;

⑥.个别工作岗位应按照劳动保护的有关要求进行个人防护,如佩戴耳塞、耳罩等防噪声用品。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等。

1、一般固废

①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生产人员由云 (略) 人员统一调配,无新增生产人员,没有新增生活垃圾。

所以运营期间,员工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未增加,不再进行生活垃圾的源强核算。即也不再进行化粪池污泥的产污核算,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危险废物

项目在设备维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项目废机油产生量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可知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08,废物代码为900-217-08 废润滑油、900-249-08 废矿物油),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离子交换树脂:危废代码为900-015-13,项目软水工序中产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类比同类项目,产生量约为0.2t/a,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全文本公开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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