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镇安镇河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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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镇安镇河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略) 云安区镇安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云安区镇安镇河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云镇府函〔2024〕17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实施云安区镇安镇河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的复函》(云安区府办函〔2024〕58号)、《云安区镇安镇河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概算审核报告》和区财政局审核意见,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 (略) 编制的云安区镇安镇河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04-01-*)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单位为: (略) 云安区镇安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白石河河西段河岸周边厂房外立面改造提升341平方米;周边环境清杂、新增花基围栏432米及绿化提升;河西桥体立面改造提升; (略) 面标识及周边环境提升;河岸新增人行便道363米;增设安全防护设施76米等。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云安区镇安镇河西村。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21.*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0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元,预备费用9.*元。项目所需资金在云安区财建〔2023〕4号《云安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的通知》(镇安镇*元)中安排解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4年7月-2024年12月。
六、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及其他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
七、请按照区自然资源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九、项目单位开工建 (略) 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此复
  
  附件:云安区镇安镇河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略) 云安区镇安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云安区镇安镇河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云镇府函〔2024〕17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实施云安区镇安镇河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的复函》(云安区府办函〔2024〕58号)、《云安区镇安镇河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概算审核报告》和区财政局审核意见,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 (略) 编制的云安区镇安镇河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04-01-*)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单位为: (略) 云安区镇安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白石河河西段河岸周边厂房外立面改造提升341平方米;周边环境清杂、新增花基围栏432米及绿化提升;河西桥体立面改造提升; (略) 面标识及周边环境提升;河岸新增人行便道363米;增设安全防护设施76米等。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云安区镇安镇河西村。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21.*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0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元,预备费用9.*元。项目所需资金在云安区财建〔2023〕4号《云安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的通知》(镇安镇*元)中安排解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4年7月-2024年12月。
六、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及其他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
七、请按照区自然资源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九、项目单位开工建 (略) 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此复
  
  附件:云安区镇安镇河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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