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兴龙溢端子有限公司端子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泰兴龙溢端子有限公司端子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略) 根 (略) 8号
建设单位: (略)
基本情况: (略) 拟投资*元,利用现有厂区内现有厂房,并在现有北厂区内空地上新建仓库约7000m2,购置冲床、钻床、铣床、清洗机、回火炉等生产设备设施对生产线进行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端子800吨(铜皮端子450吨、铜管端子350吨),改扩建后全厂年产端子2800吨(铜皮端子800吨、铜管端子2000吨)。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7月8日至7月14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 (略) 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目前项目所在 (略) 尚未铺设到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脱脂废水、硼砂处理废水、水洗废水、脱水废水、打磨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分别回用于脱脂、硼砂处理、水洗、打磨工序。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处理废气、切割烟尘、危废贮存废气、焊接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线切割废气。热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DA002排气筒排放,切割烟尘经设备下方吸气管道收集后通入水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贮存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DA001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废气与焊接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线切割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废模具、焊渣、废磨材、不合格品、废钼丝、一般包材、沉渣收集后外售;脱脂废液、槽渣、硼砂处理废液、打磨废液、废乳化液、含油金属屑、废线切割专用乳化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抹布及手套、危废包材、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油脂、废活性炭、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7日至7月2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略) (略) 根 (略) 8号
建设单位: (略)
基本情况: (略) 拟投资*元,利用现有厂区内现有厂房,并在现有北厂区内空地上新建仓库约7000m2,购置冲床、钻床、铣床、清洗机、回火炉等生产设备设施对生产线进行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端子800吨(铜皮端子450吨、铜管端子350吨),改扩建后全厂年产端子2800吨(铜皮端子800吨、铜管端子2000吨)。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7月8日至7月14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 (略) 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目前项目所在 (略) 尚未铺设到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脱脂废水、硼砂处理废水、水洗废水、脱水废水、打磨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分别回用于脱脂、硼砂处理、水洗、打磨工序。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处理废气、切割烟尘、危废贮存废气、焊接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线切割废气。热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DA002排气筒排放,切割烟尘经设备下方吸气管道收集后通入水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贮存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DA001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废气与焊接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线切割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废模具、焊渣、废磨材、不合格品、废钼丝、一般包材、沉渣收集后外售;脱脂废液、槽渣、硼砂处理废液、打磨废液、废乳化液、含油金属屑、废线切割专用乳化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抹布及手套、危废包材、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油脂、废活性炭、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7日至7月2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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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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