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通告
东兰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通告
东兰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受理通告
为切实做好东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帮助需要贷款的学生及家长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相关手续,现将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贷款办理时间
续贷远程受理时间:2024年7月1日--9月30日
首贷现场受理时间:2024年8月1日--9月30日
高校录入回执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0日
现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二、贷款办理地点
东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兰镇虎头街64号东兰县教育局一楼)
三、首次办理贷款流程
1. 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 http://**.cn),注册用户。
可扫码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
2.注册成功后,登录APP或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申请贷款”或“贷款申请”中填写申请信息,拍照上传附件项可以忽略,其他每一项信息按照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实际居住地址等信息如实详细认真填写。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打印签字确认。
4.扫码进行预约
5.于预约日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东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6.持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四、首次办理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户籍所在地东兰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携带如下材料原件: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 如丢失可 (略)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或者符合以下10类人员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即可。(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没有此项)
(1)脱贫户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印证材料:《扶贫手册》或出具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资格证明。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印证材料:低保证
(3)特困供养学生 印证材料:特困证
(4)烈士家庭子女 印证材料:烈士证
(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
印证材料:残疾证原件
(6)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印证材料:系统数据
(7) 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历
(8)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或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9)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相应机构相关证明(出示原件核对)
(10) 孤儿家庭学生。
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孤儿证明
五、续贷办理
续贷是指第二次(含第二次以上)申请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应与家长商定借款金额。
1.续贷方式
线上远程申请 。(选择“网上签订合同”,不需要到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
注意:远程续贷需要准备智能手机,并下载有“国家助学贷款APP”、“支付宝APP”或“平安银行APP”。
2. 续贷声明
续贷声明要写明贷款的用途,在校的表现及诚信还款的承诺。
六、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可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778-*
东兰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东兰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受理通告
为切实做好东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帮助需要贷款的学生及家长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相关手续,现将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贷款办理时间
续贷远程受理时间:2024年7月1日--9月30日
首贷现场受理时间:2024年8月1日--9月30日
高校录入回执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0日
现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二、贷款办理地点
东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兰镇虎头街64号东兰县教育局一楼)
三、首次办理贷款流程
1. 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 http://**.cn),注册用户。
可扫码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
2.注册成功后,登录APP或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申请贷款”或“贷款申请”中填写申请信息,拍照上传附件项可以忽略,其他每一项信息按照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实际居住地址等信息如实详细认真填写。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打印签字确认。
4.扫码进行预约
5.于预约日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东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6.持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四、首次办理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户籍所在地东兰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携带如下材料原件: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 如丢失可 (略)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或者符合以下10类人员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即可。(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没有此项)
(1)脱贫户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印证材料:《扶贫手册》或出具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资格证明。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印证材料:低保证
(3)特困供养学生 印证材料:特困证
(4)烈士家庭子女 印证材料:烈士证
(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
印证材料:残疾证原件
(6)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印证材料:系统数据
(7) 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历
(8)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或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9)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相应机构相关证明(出示原件核对)
(10) 孤儿家庭学生。
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孤儿证明
五、续贷办理
续贷是指第二次(含第二次以上)申请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应与家长商定借款金额。
1.续贷方式
线上远程申请 。(选择“网上签订合同”,不需要到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
注意:远程续贷需要准备智能手机,并下载有“国家助学贷款APP”、“支付宝APP”或“平安银行APP”。
2. 续贷声明
续贷声明要写明贷款的用途,在校的表现及诚信还款的承诺。
六、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可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778-*
东兰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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