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大观区山口乡联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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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大观区山口乡联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大观区山口乡联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

地址:安庆高新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略) 大观区山口乡联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安庆高新区山口乡皖能中科三期旁

建设单位: (略) 大观区山口乡联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南京大学环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大观区山口乡联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拟拟投资*,于山口乡联胜村皖能中科三期旁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308-*-04-01-

*,详见附件),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1500吨/日)项目机组产生的炉渣,进行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设一个符合炉渣综合利用使用的标准化厂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处理炉渣规模为*吨,即年筛选回收废金属(废铁、废铝、废不锈钢、其他废金属等)160吨;建筑砂料及泥饼*余吨。同时配套完善相应公辅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原料和产品运输过程扬尘、堆存(装卸及堆场)废气及工艺生产线过程中投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扬尘。其中运输过程中扬尘:项目 (略) 完全干燥的情况行驶扬尘产生量合计为 0.414t/a,项目采取对进出车辆轮胎冲洗、及时 (略) 清扫、 (略) 表面粉尘量、路面定时洒水等措施,粉尘量可减少90%,则项目行驶扬尘排放量为0.041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堆存废气:项目原料装卸及堆放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本项目炉渣原料含水率约为10%,炉渣粒径分布主要集中在2-50mm的范围内,原料堆场设在封闭式车间内,堆场周边设置围挡,篷布覆盖等控制措施,按半敞开式堆场计,车间地面进行混凝土硬化。因此,原料装卸、堆存过程粉尘产生量较小。工艺废气:生产车间的投料、传输、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处置效率为99%)后通过厂房的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循环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循环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远期接 (略) 。

3.固废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人工分拣出的未完全燃烧的生活垃圾及员工生活垃圾暂存后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设备维护保养废润滑油定期交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4.噪声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各种生产设备等。通过对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后,确保项目所在区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大观区山口乡联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

地址:安庆高新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略) 大观区山口乡联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安庆高新区山口乡皖能中科三期旁

建设单位: (略) 大观区山口乡联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南京大学环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大观区山口乡联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拟拟投资*,于山口乡联胜村皖能中科三期旁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308-*-04-01-

*,详见附件),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1500吨/日)项目机组产生的炉渣,进行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设一个符合炉渣综合利用使用的标准化厂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处理炉渣规模为*吨,即年筛选回收废金属(废铁、废铝、废不锈钢、其他废金属等)160吨;建筑砂料及泥饼*余吨。同时配套完善相应公辅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原料和产品运输过程扬尘、堆存(装卸及堆场)废气及工艺生产线过程中投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扬尘。其中运输过程中扬尘:项目 (略) 完全干燥的情况行驶扬尘产生量合计为 0.414t/a,项目采取对进出车辆轮胎冲洗、及时 (略) 清扫、 (略) 表面粉尘量、路面定时洒水等措施,粉尘量可减少90%,则项目行驶扬尘排放量为0.041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堆存废气:项目原料装卸及堆放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本项目炉渣原料含水率约为10%,炉渣粒径分布主要集中在2-50mm的范围内,原料堆场设在封闭式车间内,堆场周边设置围挡,篷布覆盖等控制措施,按半敞开式堆场计,车间地面进行混凝土硬化。因此,原料装卸、堆存过程粉尘产生量较小。工艺废气:生产车间的投料、传输、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处置效率为99%)后通过厂房的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循环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循环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远期接 (略) 。

3.固废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人工分拣出的未完全燃烧的生活垃圾及员工生活垃圾暂存后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设备维护保养废润滑油定期交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4.噪声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各种生产设备等。通过对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后,确保项目所在区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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