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8日拟对嘉兴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未来工厂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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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8日拟对嘉兴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未来工厂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7月18日拟对嘉兴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未来工厂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7- 18 08: 43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嘉兴加 (略) 未来工厂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略) 秀洲区王 (略) 256 号

加 (略)

浙江 (略)

公司投资*万元, (略) 秀洲区王 (略) 256 号现有厂房和公用设施,新建2条冰箱压缩机生产线,可实现新增产能*台/年,并对现有设备进行自动化改造。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磷化、脱脂等高浓度槽液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 (略) (略) , (略) 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

废气:熔化废气、落砂、砂处理废气、混砂废气、抛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曲轴箱清洗机干燥炉废气、电泳干燥炉废气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壳封焊废气经机械除尘器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屋顶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金属边角料、炉渣、集尘灰、废钢丸、废砂、废滤膜综合利用。滤渣、废乳化液(含金属屑)、废油、含油污泥、沉淀污泥、漆渣、废活性炭、离子交换树脂、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 (略) 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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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嘉兴加 (略) 未来工厂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略) 秀洲区王 (略) 256 号

加 (略)

浙江 (略)

公司投资*万元, (略) 秀洲区王 (略) 256 号现有厂房和公用设施,新建2条冰箱压缩机生产线,可实现新增产能*台/年,并对现有设备进行自动化改造。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磷化、脱脂等高浓度槽液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 (略) (略) , (略) 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

废气:熔化废气、落砂、砂处理废气、混砂废气、抛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曲轴箱清洗机干燥炉废气、电泳干燥炉废气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壳封焊废气经机械除尘器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屋顶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金属边角料、炉渣、集尘灰、废钢丸、废砂、废滤膜综合利用。滤渣、废乳化液(含金属屑)、废油、含油污泥、沉淀污泥、漆渣、废活性炭、离子交换树脂、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 (略) 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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