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德恒科技研发中心总部大楼及先进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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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德恒科技研发中心总部大楼及先进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德恒科技研发中心总部大楼及先进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17日至 2024年07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六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德恒科技研发中心总部大楼及先进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广州德恒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设有一栋1层的厂房(自编1#厂房),一栋8层的厂房。项目主要进行汽车生产线及汽车夹具、焊接工作站的生产,年产汽车白车身生产线10条、车身部件机器人焊接工作站50个、工业自动化生产线10条、汽车夹具1000个、新能源动力电池智能生产线30条。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下料金属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重力沉降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机加工和喷粉固化废气产生量较小,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打砂颗粒物经“初效过滤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1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及喷枪清洗废气经“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P2排气筒排放,喷粉颗粒物废气经“旋风除尘器+二级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3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P4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P5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含厨房含油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至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喷淋塔废水、工件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类型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不外排。
噪声:项目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噪声治理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固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卫生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餐厨垃圾及废油脂、钢材边角料、金属粉尘、焊接烟尘、收集的粉末涂料、废滤芯、废焊丝)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漆渣、废原料桶、废防护服、手套、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漆渣、废原料桶、废防护服、手套、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及喷淋塔废水、工件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采用专用容器定点收集、堆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德恒科技研发中心总部大楼及先进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17日至 2024年07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六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德恒科技研发中心总部大楼及先进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广州德恒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设有一栋1层的厂房(自编1#厂房),一栋8层的厂房。项目主要进行汽车生产线及汽车夹具、焊接工作站的生产,年产汽车白车身生产线10条、车身部件机器人焊接工作站50个、工业自动化生产线10条、汽车夹具1000个、新能源动力电池智能生产线30条。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下料金属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重力沉降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机加工和喷粉固化废气产生量较小,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打砂颗粒物经“初效过滤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1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及喷枪清洗废气经“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P2排气筒排放,喷粉颗粒物废气经“旋风除尘器+二级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3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P4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P5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含厨房含油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至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喷淋塔废水、工件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类型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不外排。
噪声:项目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噪声治理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固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卫生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餐厨垃圾及废油脂、钢材边角料、金属粉尘、焊接烟尘、收集的粉末涂料、废滤芯、废焊丝)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漆渣、废原料桶、废防护服、手套、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漆渣、废原料桶、废防护服、手套、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及喷淋塔废水、工件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采用专用容器定点收集、堆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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