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灞桥区地块划拨用地规划意见核提事项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关于灞桥区地块划拨用地规划意见核提事项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BQ-08-12-0 (略) 灞桥区BQ-08单元内, (略) 灞桥区行政管辖区内,位于东城大道以南、 (略) 以东。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1303),净用地面积为0.40ha(约6.016亩,以实测成果为准),地上建筑面积≤2005.5㎡,建筑密度≤30%,拟定容积率≤0.5。地下建筑面积最终面积以方案审核为准。人防面积、建筑高度在方案审核阶段以人防部门和机场管理部门(中部战区)意见为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依据《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市资源发〔2023]3号)配置,以最终审批方案为准。
自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29-*
联 系 人:郭启凯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8日
BQ-08-12-0 (略) 灞桥区BQ-08单元内, (略) 灞桥区行政管辖区内,位于东城大道以南、 (略) 以东。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1303),净用地面积为0.40ha(约6.016亩,以实测成果为准),地上建筑面积≤2005.5㎡,建筑密度≤30%,拟定容积率≤0.5。地下建筑面积最终面积以方案审核为准。人防面积、建筑高度在方案审核阶段以人防部门和机场管理部门(中部战区)意见为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依据《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市资源发〔2023]3号)配置,以最终审批方案为准。
自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29-*
联 系 人:郭启凯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8日
BQ-08-12-0 (略) 灞桥区BQ-08单元内, (略) 灞桥区行政管辖区内,位于东城大道以南、 (略) 以东。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1303),净用地面积为0.40ha(约6.016亩,以实测成果为准),地上建筑面积≤2005.5㎡,建筑密度≤30%,拟定容积率≤0.5。地下建筑面积最终面积以方案审核为准。人防面积、建筑高度在方案审核阶段以人防部门和机场管理部门(中部战区)意见为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依据《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市资源发〔2023]3号)配置,以最终审批方案为准。
自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29-*
联 系 人:郭启凯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8日
BQ-08-12-0 (略) 灞桥区BQ-08单元内, (略) 灞桥区行政管辖区内,位于东城大道以南、 (略) 以东。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1303),净用地面积为0.40ha(约6.016亩,以实测成果为准),地上建筑面积≤2005.5㎡,建筑密度≤30%,拟定容积率≤0.5。地下建筑面积最终面积以方案审核为准。人防面积、建筑高度在方案审核阶段以人防部门和机场管理部门(中部战区)意见为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依据《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市资源发〔2023]3号)配置,以最终审批方案为准。
自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29-*
联 系 人:郭启凯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