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4年7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4年7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7月 (略) 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文件 |
1 | 杭州孟氏 (略) 年增产*水龙头及其配件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 | 杭环钱环评批【2024】49号 | 2024-7-17 | 见附件 |
2 | 杭州奈 (略) 年产5000支高性能反渗透纳滤膜组件技术改造项目 | 杭环钱环评批【2024】50号 | 2024-7-17 | 见附件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政务服务中心东4楼
2024年7月 (略) 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文件 |
1 | 杭州孟氏 (略) 年增产*水龙头及其配件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 | 杭环钱环评批【2024】49号 | 2024-7-17 | 见附件 |
2 | 杭州奈 (略) 年产5000支高性能反渗透纳滤膜组件技术改造项目 | 杭环钱环评批【2024】50号 | 2024-7-17 | 见附件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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