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亿泰纳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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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亿泰纳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验收公示

中山市亿泰纳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21]0028号)相关要求, (略) 亿泰纳 (略) 搬迁项目(一期)竣工的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亿泰纳 (略) 搬迁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略) 亿泰纳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企 (略) (略) 编制了《 (略) 亿泰纳 (略) 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月02 (略) 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中(板)环建表[2024]0001号}。本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项目于2024年4月11日竣工,并于2024年4月11日进行调试,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2024年7月11日, (略) 亿泰纳 (略) 邀请相关 (略) 亿泰纳 (略) 对《 (略) 亿泰纳 (略) 搬迁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人员经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生态环境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相关材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验收。

二. 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阐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 (略) 排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净化处理后,最终排入石岐河;

废气处理中水喷淋废水、盐雾测试废水委托给中山前陇 (略) 处理。

  1. 废气

手动喷粉柜喷粉废气(FQ-*)经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由 15 高排气筒排放;处理风量为*m3/h。

燃天然气固化炉燃烧废气(FQ-*、FQ-*)由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FQ-*、FQ-* 处理风量为均为46.*m3/a;

手动喷粉柜喷粉后烘干固化工序废气(FQ-*)经水喷淋器+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风量为9000m3/h。

食堂油烟(FQ-*)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由 23 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风量为*m3/h。

切割工序废气、焊接工序废气、喷砂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1. 噪声

选用低的噪声设备,并合理的安装、布局,通过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1.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 (略) 宝绿工业固体危险 (略) 处理。

三. 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4年7月17日 - 2024年8月13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 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亿泰纳 (略)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邮箱:*@*q.com

四. 其它情况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7月17日 - 2024年8月13日。

中山市亿泰纳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21]0028号)相关要求, (略) 亿泰纳 (略) 搬迁项目(一期)竣工的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亿泰纳 (略) 搬迁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略) 亿泰纳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企 (略) (略) 编制了《 (略) 亿泰纳 (略) 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月02 (略) 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中(板)环建表[2024]0001号}。本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项目于2024年4月11日竣工,并于2024年4月11日进行调试,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2024年7月11日, (略) 亿泰纳 (略) 邀请相关 (略) 亿泰纳 (略) 对《 (略) 亿泰纳 (略) 搬迁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人员经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生态环境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相关材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验收。

二. 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阐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 (略) 排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净化处理后,最终排入石岐河;

废气处理中水喷淋废水、盐雾测试废水委托给中山前陇 (略) 处理。

  1. 废气

手动喷粉柜喷粉废气(FQ-*)经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由 15 高排气筒排放;处理风量为*m3/h。

燃天然气固化炉燃烧废气(FQ-*、FQ-*)由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FQ-*、FQ-* 处理风量为均为46.*m3/a;

手动喷粉柜喷粉后烘干固化工序废气(FQ-*)经水喷淋器+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风量为9000m3/h。

食堂油烟(FQ-*)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由 23 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风量为*m3/h。

切割工序废气、焊接工序废气、喷砂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1. 噪声

选用低的噪声设备,并合理的安装、布局,通过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1.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 (略) 宝绿工业固体危险 (略) 处理。

三. 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4年7月17日 - 2024年8月13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 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亿泰纳 (略)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邮箱:*@*q.com

四. 其它情况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7月17日 -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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