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4年7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4年7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高 (略) 3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 (略) | 汽车内外饰件生产项目 | (略) 泾河工业园 (略) (略) 北 | 陕西 (略) | 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新建1条汽车内饰件包覆生产线,1条PDCPD汽车外饰件生产线及配套的辅助设施,建成后年产*件汽车内饰件、*件PDCPD汽车外饰件。 |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胶、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及脱模产生的废气。喷胶、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喷胶废气先经过喷胶室设置的过滤棉装置再与烘干废气一同进入现有的注塑1车间处理设施“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现有的注塑2车间处理设施“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同时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满足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胶桶,废原料包装桶,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及废边角料等。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胶桶,废原料包装桶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2 | 陕西 (略) | 钛阳极材料及其相关设备加工生产技改项目 | (略) (略) 融豪科技创业创新产业园第9座 | 陕西 (略) | 为提高现有项目基材的洁净程度,对现有项目钛阳极材料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具体内容为:①现有项目“草酸+3级水洗(2级自来水+1级纯水)表面前处理工序”改为“草酸+2级水洗(1自来水+1级纯水)+盐酸+3级水洗(2级自来水+1级纯水)表面前处理工序”;②现有项目检验工序后新增打标工序。技改完成后,全厂产品类型及数量、员工人数、工作制度均不新增,保持原审批量。 | 废气:酸性废气(氯化氢)通过专用管道收集后,引入现有项目表面前处理间顶部已建的废气集气罩进行收集,与现有废气一同进入已建的酸雾净化塔处理,最后经现有项目已建1根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标废气(颗粒物)产生量较少,打标工序配备移动式颗粒物净化器(滤筒式)处理,于密闭车间内进行厂房阻隔,最终无组织逸散排放。运营期排放的氯化氢和颗粒物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盐酸酸洗废水和碱液喷淋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水洗废水(浸洗废水、人工清洗废水和超声波清洗废水)一同进入现有项目调节池调节水量及水质后,进入园区化粪池进行处理, (略) ,最 (略) 第八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运营期综合废水中pH、COD、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和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要求。 噪声:项目设备均置于厂房内,使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新增废滤筒暂存于现有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新增废弃盐酸桶依托现有项目已建危废贮存库(20m2)暂存;新增废污泥与现有项目废污泥一同暂存于新建的1间危废贮存库(30m2),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理。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高 (略) 3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 (略) | 汽车内外饰件生产项目 | (略) 泾河工业园 (略) (略) 北 | 陕西 (略) | 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新建1条汽车内饰件包覆生产线,1条PDCPD汽车外饰件生产线及配套的辅助设施,建成后年产*件汽车内饰件、*件PDCPD汽车外饰件。 |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胶、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及脱模产生的废气。喷胶、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喷胶废气先经过喷胶室设置的过滤棉装置再与烘干废气一同进入现有的注塑1车间处理设施“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现有的注塑2车间处理设施“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同时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满足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胶桶,废原料包装桶,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及废边角料等。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胶桶,废原料包装桶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2 | 陕西 (略) | 钛阳极材料及其相关设备加工生产技改项目 | (略) (略) 融豪科技创业创新产业园第9座 | 陕西 (略) | 为提高现有项目基材的洁净程度,对现有项目钛阳极材料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具体内容为:①现有项目“草酸+3级水洗(2级自来水+1级纯水)表面前处理工序”改为“草酸+2级水洗(1自来水+1级纯水)+盐酸+3级水洗(2级自来水+1级纯水)表面前处理工序”;②现有项目检验工序后新增打标工序。技改完成后,全厂产品类型及数量、员工人数、工作制度均不新增,保持原审批量。 | 废气:酸性废气(氯化氢)通过专用管道收集后,引入现有项目表面前处理间顶部已建的废气集气罩进行收集,与现有废气一同进入已建的酸雾净化塔处理,最后经现有项目已建1根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标废气(颗粒物)产生量较少,打标工序配备移动式颗粒物净化器(滤筒式)处理,于密闭车间内进行厂房阻隔,最终无组织逸散排放。运营期排放的氯化氢和颗粒物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盐酸酸洗废水和碱液喷淋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水洗废水(浸洗废水、人工清洗废水和超声波清洗废水)一同进入现有项目调节池调节水量及水质后,进入园区化粪池进行处理, (略) ,最 (略) 第八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运营期综合废水中pH、COD、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和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要求。 噪声:项目设备均置于厂房内,使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新增废滤筒暂存于现有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新增废弃盐酸桶依托现有项目已建危废贮存库(20m2)暂存;新增废污泥与现有项目废污泥一同暂存于新建的1间危废贮存库(30m2),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理。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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