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怡辰新能源吉安有限公司蒸汽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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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怡辰新能源吉安有限公司蒸汽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索 引 号: D2111-2703-2024-1171 分 类: 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环评与生态法规股 发文日期: 2024-07-18 09:18:17
标 题: 关于怡 (略) 蒸汽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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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怡 (略) 蒸汽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怡 (略) 蒸汽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

通讯地址: (略) 吉安县庐陵大道41号(*)

项目名称

怡 (略) 蒸汽供热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吉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鸣大道6号( (略) )锅炉房及周边区域

建设单位

怡辰新能源(吉安)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吉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鸣大道6号( (略) )锅炉房及周边区域,地理坐标东经114°55′38.617″,北纬26°56′57.915″。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生物质颗粒→投料系统→生物质锅炉→废气治理系统。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建设总规模为年产饱和蒸汽*t。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厂房)、储运工程(生物质储存区、脱硝剂储存区、渣场)、辅助工程(纯水制备设备)、公用工程(给水、车间净排风系统、供配电系统)、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物料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外排废水(间接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锅炉废水经中和+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吉安县凤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严格标准后, (略) 接入吉安县凤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生物质燃烧废气、灰渣装车过程的粉尘和氨逃逸废气。项目锅炉生物质燃烧废气通过锅炉拟配套干法脱硫+低氮燃烧+SNCR+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排放;灰渣装车过程的粉尘采用灰渣库挡尘卷帘、围挡等形式的防尘措施,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车间通风,厂区裸露地面绿化,道路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物料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 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树脂、废包装袋、污泥、生活垃圾等。灰渣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灰渣库内,收集后外售;废布袋、废树脂、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暂存于沉淀池内,定期清掏后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六)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七)本项目NOx需申请总量4.7338t/a。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索 引 号: D2111-2703-2024-1171 分 类: 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环评与生态法规股 发文日期: 2024-07-18 09:18:17
标 题: 关于怡 (略) 蒸汽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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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怡 (略) 蒸汽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怡 (略) 蒸汽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

通讯地址: (略) 吉安县庐陵大道41号(*)

项目名称

怡 (略) 蒸汽供热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吉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鸣大道6号( (略) )锅炉房及周边区域

建设单位

怡辰新能源(吉安)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吉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鸣大道6号( (略) )锅炉房及周边区域,地理坐标东经114°55′38.617″,北纬26°56′57.915″。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生物质颗粒→投料系统→生物质锅炉→废气治理系统。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建设总规模为年产饱和蒸汽*t。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厂房)、储运工程(生物质储存区、脱硝剂储存区、渣场)、辅助工程(纯水制备设备)、公用工程(给水、车间净排风系统、供配电系统)、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物料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外排废水(间接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锅炉废水经中和+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吉安县凤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严格标准后, (略) 接入吉安县凤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生物质燃烧废气、灰渣装车过程的粉尘和氨逃逸废气。项目锅炉生物质燃烧废气通过锅炉拟配套干法脱硫+低氮燃烧+SNCR+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排放;灰渣装车过程的粉尘采用灰渣库挡尘卷帘、围挡等形式的防尘措施,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车间通风,厂区裸露地面绿化,道路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物料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 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树脂、废包装袋、污泥、生活垃圾等。灰渣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灰渣库内,收集后外售;废布袋、废树脂、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暂存于沉淀池内,定期清掏后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六)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七)本项目NOx需申请总量4.7338t/a。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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