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脑油直供茂名石化化工分部化工液体罐区输送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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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脑油直供茂名石化化工分部化工液体罐区输送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公示

审批时间

2024年7月17日

批复名称

茂环(高新区)审〔2024〕3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石脑油直供茂名石化化工分部化工液体罐区输送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位于茂名高新区工业园区,起点坐标为东经110度56分0.804秒,北纬21度33分38.804秒,终点坐标为东经110度56分49.614秒,北纬21度34分16.491秒。 (略) (略) 产品罐组管道引出,出南厂界后通过 (略) 西侧围墙外敷设, (略) 后,进入茂名高新区化工园区公共管廊,沿着管廊敷设至茂名石化化工分部化工液体罐区。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建设内容、规模

新建一条总长度为3798米石脑油输油管道,配套建设一台输油泵。 (略) (略) 现有产品罐区内的两条管道分别引一根支管合并后,接入石脑油输送泵进口,出口管道利用新增T型架、管墩、 (略) (略) 南门敷设,厂区内敷设管道193米;管道出南门后通过新增桁架沿着广东中 (略) 西侧围墙外敷,跨过工业 (略) 后,进入园区公共管廊,厂区外新增桁架敷设管道240米;进入园区公共管廊后,沿着管廊敷设2825米管道至茂名石化化工分部围墙。

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茂 (略) 起诉。

联系地址: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综合楼四楼,邮编:*。联系电话:0668-*。


审批时间

2024年7月17日

批复名称

茂环(高新区)审〔2024〕3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石脑油直供茂名石化化工分部化工液体罐区输送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位于茂名高新区工业园区,起点坐标为东经110度56分0.804秒,北纬21度33分38.804秒,终点坐标为东经110度56分49.614秒,北纬21度34分16.491秒。 (略) (略) 产品罐组管道引出,出南厂界后通过 (略) 西侧围墙外敷设, (略) 后,进入茂名高新区化工园区公共管廊,沿着管廊敷设至茂名石化化工分部化工液体罐区。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建设内容、规模

新建一条总长度为3798米石脑油输油管道,配套建设一台输油泵。 (略) (略) 现有产品罐区内的两条管道分别引一根支管合并后,接入石脑油输送泵进口,出口管道利用新增T型架、管墩、 (略) (略) 南门敷设,厂区内敷设管道193米;管道出南门后通过新增桁架沿着广东中 (略) 西侧围墙外敷,跨过工业 (略) 后,进入园区公共管廊,厂区外新增桁架敷设管道240米;进入园区公共管廊后,沿着管廊敷设2825米管道至茂名石化化工分部围墙。

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茂 (略) 起诉。

联系地址: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综合楼四楼,邮编:*。联系电话: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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