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森防指办〔2022〕1号关于印发《凤山县2022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凤森防指办〔2022〕1号关于印发《凤山县2022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凤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山县2022年森林防灭火
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凤山县2022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凤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凤山县2022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
当前,开始进入2022年森林防灭火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2年森林防火期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提高社会公会森林防火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格局,巩固我县无重大森林火灾成果。依据《 (略) 森林草原防灭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通知》(河森防办〔2022〕3号),结合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为主要内容,以野外火源管理、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防火意识,减少火灾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任务暂行规定 》(桂森防字 (2019)8号)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森林防灭火宣传周活动”和“精准宣传活动”。做到宣传教育有声势,社会积极主动参与见成效,群众规范用火意识有提高,安全避险能力有增强,确保减少灾害损失、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活动时间
(一)宣传月活动时间::2022年3月7日至4月10日;2022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分别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二)宣传周活动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在关键、重点时段、地段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周活动”。
(三)精准宣传活动时间:结合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工作,同时开展“精准宣传”活动。
四、宣传内容
(一)《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二)宣传落实国家、自治区、 (略) 关于做好“两会”以及冬残奥会、“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等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宣传规范用火、火灾防范和安全避险常识,重点规范生产用火及野外火源管控行为,转变主动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意识,以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狠抓落实,制定宣传方案,细化工作流程,量化目标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我县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开展宣传。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扎实开展森林防灭火“五进”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火意识。一是要深入到林区、村落、厂矿、作业点及林业企事业单位,以广播电影下乡、送法普法、专题培训、设立咨询点等形式宣传普及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预防与扑救以及安全避险等知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和能力;二是对森林防灭火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采取“县(区)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屯、屯包户”四级包联管控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意识,营造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对进入林区重点人群、驴友、务工人员、林田交错处务农人员、农村留守老人、公路等的火源管控,既要运用电视、广播、大屏幕、短信、微信等现代化媒介提醒,也要发挥农村广播、大喇叭、鸣锣警示、流动宣传车等传统宣传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四是加大宣传教育进校园力度,积极推动一次专题讲课、一次主题班会、一条标语、一篇主题作文、一封致家长公开信的“五个一”宣传,切实强化学校师生防灭火意识;五是提倡文明祭祀,严控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利用案例突出法律责任的宣传;针对智障和留守人群,要一对一突出监护职责和法律责任的宣传。使宣传具有针对性,效果具有长期性。六是开展案例宣传教育,深刻吸取四川凉山两次“3.30”森林火灾惨痛教训,扎实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对责任区域开展检查指导,通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对组织不到位,宣传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要督促指导,确保及时纠正、落实整改。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重视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和材料整理,并分别于2022年4月10日和10月20日前形成汇报材料(附5张以上活动照片)报县防灭火办。联系人:韦廷宜,电话:*,邮箱:*@*63.com。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凤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山县2022年森林防灭火
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凤山县2022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凤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凤山县2022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
当前,开始进入2022年森林防灭火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2年森林防火期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提高社会公会森林防火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格局,巩固我县无重大森林火灾成果。依据《 (略) 森林草原防灭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通知》(河森防办〔2022〕3号),结合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为主要内容,以野外火源管理、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防火意识,减少火灾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任务暂行规定 》(桂森防字 (2019)8号)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森林防灭火宣传周活动”和“精准宣传活动”。做到宣传教育有声势,社会积极主动参与见成效,群众规范用火意识有提高,安全避险能力有增强,确保减少灾害损失、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活动时间
(一)宣传月活动时间::2022年3月7日至4月10日;2022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分别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二)宣传周活动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在关键、重点时段、地段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周活动”。
(三)精准宣传活动时间:结合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工作,同时开展“精准宣传”活动。
四、宣传内容
(一)《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二)宣传落实国家、自治区、 (略) 关于做好“两会”以及冬残奥会、“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等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宣传规范用火、火灾防范和安全避险常识,重点规范生产用火及野外火源管控行为,转变主动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意识,以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狠抓落实,制定宣传方案,细化工作流程,量化目标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我县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开展宣传。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扎实开展森林防灭火“五进”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火意识。一是要深入到林区、村落、厂矿、作业点及林业企事业单位,以广播电影下乡、送法普法、专题培训、设立咨询点等形式宣传普及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预防与扑救以及安全避险等知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和能力;二是对森林防灭火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采取“县(区)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屯、屯包户”四级包联管控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意识,营造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对进入林区重点人群、驴友、务工人员、林田交错处务农人员、农村留守老人、公路等的火源管控,既要运用电视、广播、大屏幕、短信、微信等现代化媒介提醒,也要发挥农村广播、大喇叭、鸣锣警示、流动宣传车等传统宣传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四是加大宣传教育进校园力度,积极推动一次专题讲课、一次主题班会、一条标语、一篇主题作文、一封致家长公开信的“五个一”宣传,切实强化学校师生防灭火意识;五是提倡文明祭祀,严控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利用案例突出法律责任的宣传;针对智障和留守人群,要一对一突出监护职责和法律责任的宣传。使宣传具有针对性,效果具有长期性。六是开展案例宣传教育,深刻吸取四川凉山两次“3.30”森林火灾惨痛教训,扎实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对责任区域开展检查指导,通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对组织不到位,宣传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要督促指导,确保及时纠正、落实整改。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重视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和材料整理,并分别于2022年4月10日和10月20日前形成汇报材料(附5张以上活动照片)报县防灭火办。联系人:韦廷宜,电话:*,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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