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安委〔2022〕5号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凤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
凤安委〔2022〕5号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凤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凤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凤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凤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 (略)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部署安排,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略) 、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凤山县委员会办公室 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凤办发〔2020〕30号)(以下简称两办《实施方案》)和县安委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年”、“新安法宣贯执行年”、“科技信息化运用年”等各项工作的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入分析研判、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两办《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过程中发现的突出矛盾以及广西玉林兰 (略) “10·15”较大爆炸事故、北海液 (略) “11·2”较大着火事故等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坚持严格监管执法与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并重,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两办《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对照以下两大类突出问题和四个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一是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没有分析研判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对新情况、新问题不了解、不掌握。二是没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推动产业升级措施不力、进展迟缓。三是源头治理不严不实,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管理经验欠缺、配套设施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产业工人安全技能培训滞后,遏制事故发生压力增大。没有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分类整治,非法违法整治不认真不彻底。四是安全投入不足,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善,维护保养不正常开展,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失灵,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及管道老化。五是应急处置力量不足,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或明确兼职消防员,部分企业没有建设相关工艺处置队和应急处置队。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没有按照两办《实施意见》要求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不懂不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已经明确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有的将自身的业务工作与安全割裂开来,安全风险因素考虑不足,导致漏管失控。三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配备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安全责任落实不到基层班组,一些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只挂名不履职,部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一些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不到位,违规违章操作仍然存在。四是信息化监控手段滞后,部分企业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基础设施等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系统,相关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尚未建立贯通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系统,更未实 (略) 。
(三)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部分涉及高危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操作人员专业能力资质不达标。二是高危工艺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计水平低,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缺失。三是一些企业老旧装置数量多,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风险增大,预防性维护和常态化监测监控措施跟不上,腐蚀泄漏风险增大。四是部分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的化学品储罐区未按要求开展安全设计与安全评价,安全设施与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五是个别油库视频监控、雷电预警系统不完善,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不足。六是安全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不高、安全保障能力差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普遍存在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问题不会查等问题。七是涉及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其他行业、危险化学品底数不清,管理职责不明,安全条件不完善。
(四)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问题屡禁不止;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不达标、“带病运行”等问题突出。二是源头充装查验、特定时段禁行、 (略) 段巡查管控、 (略) 服务区车辆临时停放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三是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进展迟缓,车辆动态监控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油气长输管道缺乏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五是部分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一些企业未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制度,鉴别鉴定不及时,不主动申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设施未经安全评估。二是部门协同监管不到位,多部门联合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三是部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存在短板。
三、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县安委会下设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由县应急局、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专家组,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建议。〔县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略) 委员会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发〔2017〕14 号)、《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凤安委〔2021〕10号),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督导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两办《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三年行动》明确的任务。(县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和商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凤山银监组等部门分工负责)
3.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落实到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县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4.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县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分类整治,实现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态化严格管控一批。〔县应急局牵头,县工信和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落实〕
6.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将危 (略) 运输企业的停车场信息纳 (略) 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202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在用罐车整改,加快推进危 (略) 运输运单电子化,深入排查化解 (略) 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等重大风险。严格危险化学品罐体生产许可和产品质量监督,督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督促认证机构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保障产品一致性。(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信和商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7.建立生态环境领域和应急管理领域联动机制,督促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制定我县《2022年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县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分工负责)
8.开展2022年全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我县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支持部分能力空缺的项目建设。(县生态环境局负责)
9.严格落实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督促所有涉及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严格按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的规定,落实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严防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被盗、丢失案事件的发生。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重新摸排,对涉及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场所,逐一落实治安防范要求。(县公安局负责)
10.加强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整顿、清理、关闭。(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分工负责)
(三)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
1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贯彻执行广西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地方标准,规范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县应急局负责)
12.根据《 (略)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凤山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将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培训重点内容。2022年要全覆盖轮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类人员”(包括包保责任人)。(县应急局、人社局分工负责)
(四)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13.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队*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严重短缺问题。(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局分工负责)
(五)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14.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系统功能和基础设施进行升级,实现自治区、市、县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配合国家、自治区层面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生产、贮存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县应急局、工信和商务局、大数据局分工负责)
15.推广应用升级后的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系统,拓展医药企业登记范围,对每个企业每种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县应急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加强方案制定。本次集中治理分为三个阶段,2-3月为具体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阶段,3月-11月为风险治理阶段,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落实,制定具体专项工作方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同时,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四)加强工作督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两大类突出问题和四个环节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自查,将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纳入《三年行动》“两个清单”。要把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治理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要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全面提高治理成效。县安委会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通报有关情况,并纳入对乡镇(街道)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在2022年3月12日前报送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治理方案及工作联络员。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自3月起,每月28日前将有关落实情况,12月16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到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联系人:马贵全*,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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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凤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凤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凤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 (略)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部署安排,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略) 、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凤山县委员会办公室 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凤办发〔2020〕30号)(以下简称两办《实施方案》)和县安委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年”、“新安法宣贯执行年”、“科技信息化运用年”等各项工作的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入分析研判、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两办《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过程中发现的突出矛盾以及广西玉林兰 (略) “10·15”较大爆炸事故、北海液 (略) “11·2”较大着火事故等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坚持严格监管执法与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并重,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两办《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对照以下两大类突出问题和四个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一是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没有分析研判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对新情况、新问题不了解、不掌握。二是没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推动产业升级措施不力、进展迟缓。三是源头治理不严不实,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管理经验欠缺、配套设施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产业工人安全技能培训滞后,遏制事故发生压力增大。没有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分类整治,非法违法整治不认真不彻底。四是安全投入不足,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善,维护保养不正常开展,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失灵,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及管道老化。五是应急处置力量不足,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或明确兼职消防员,部分企业没有建设相关工艺处置队和应急处置队。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没有按照两办《实施意见》要求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不懂不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已经明确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有的将自身的业务工作与安全割裂开来,安全风险因素考虑不足,导致漏管失控。三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配备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安全责任落实不到基层班组,一些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只挂名不履职,部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一些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不到位,违规违章操作仍然存在。四是信息化监控手段滞后,部分企业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基础设施等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系统,相关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尚未建立贯通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系统,更未实 (略) 。
(三)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部分涉及高危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操作人员专业能力资质不达标。二是高危工艺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计水平低,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缺失。三是一些企业老旧装置数量多,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风险增大,预防性维护和常态化监测监控措施跟不上,腐蚀泄漏风险增大。四是部分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的化学品储罐区未按要求开展安全设计与安全评价,安全设施与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五是个别油库视频监控、雷电预警系统不完善,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不足。六是安全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不高、安全保障能力差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普遍存在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问题不会查等问题。七是涉及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其他行业、危险化学品底数不清,管理职责不明,安全条件不完善。
(四)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问题屡禁不止;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不达标、“带病运行”等问题突出。二是源头充装查验、特定时段禁行、 (略) 段巡查管控、 (略) 服务区车辆临时停放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三是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进展迟缓,车辆动态监控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油气长输管道缺乏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五是部分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一些企业未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制度,鉴别鉴定不及时,不主动申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设施未经安全评估。二是部门协同监管不到位,多部门联合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三是部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存在短板。
三、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县安委会下设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由县应急局、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专家组,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建议。〔县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略) 委员会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发〔2017〕14 号)、《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凤安委〔2021〕10号),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督导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两办《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三年行动》明确的任务。(县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和商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凤山银监组等部门分工负责)
3.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落实到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县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4.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县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分类整治,实现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态化严格管控一批。〔县应急局牵头,县工信和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落实〕
6.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将危 (略) 运输企业的停车场信息纳 (略) 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202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在用罐车整改,加快推进危 (略) 运输运单电子化,深入排查化解 (略) 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等重大风险。严格危险化学品罐体生产许可和产品质量监督,督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督促认证机构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保障产品一致性。(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信和商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7.建立生态环境领域和应急管理领域联动机制,督促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制定我县《2022年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县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分工负责)
8.开展2022年全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我县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支持部分能力空缺的项目建设。(县生态环境局负责)
9.严格落实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督促所有涉及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严格按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的规定,落实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严防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被盗、丢失案事件的发生。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重新摸排,对涉及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场所,逐一落实治安防范要求。(县公安局负责)
10.加强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整顿、清理、关闭。(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分工负责)
(三)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
1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贯彻执行广西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地方标准,规范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县应急局负责)
12.根据《 (略)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凤山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将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培训重点内容。2022年要全覆盖轮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类人员”(包括包保责任人)。(县应急局、人社局分工负责)
(四)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13.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队*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严重短缺问题。(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局分工负责)
(五)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14.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系统功能和基础设施进行升级,实现自治区、市、县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配合国家、自治区层面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生产、贮存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县应急局、工信和商务局、大数据局分工负责)
15.推广应用升级后的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系统,拓展医药企业登记范围,对每个企业每种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县应急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加强方案制定。本次集中治理分为三个阶段,2-3月为具体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阶段,3月-11月为风险治理阶段,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落实,制定具体专项工作方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同时,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四)加强工作督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两大类突出问题和四个环节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自查,将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纳入《三年行动》“两个清单”。要把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治理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要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全面提高治理成效。县安委会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通报有关情况,并纳入对乡镇(街道)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在2022年3月12日前报送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治理方案及工作联络员。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自3月起,每月28日前将有关落实情况,12月16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到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联系人:马贵全*,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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