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东兴市三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4〕90号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东兴市三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4〕90号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三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302-*-04-01-*),已在广西壮 (略) 备案,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 (略) 江平镇榕树头村一带,分三个地块,总占地1771.80亩。项目地块一与地块二为光伏阵列区,地块中部为榕树头村黄竹组,地块一场地中心地理坐标:E108°6′11.*″, N21°34′2.*″;地块二场地中心地理坐标:E108°6′27.*″, N 21°33′35.*″。地块三为升压站所在地,位于江平工业园区内,场址中心地理坐标:E 108°7′35.*″, N21°34′1.*″。工程总规划光伏容量100MW,并配套建设10%/2小时即10MW/20MWh储能系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拟通过一回11 (略) 接入西侧方向约0.5公里处的对端站。项目直流侧容量为107.835MWp,分为19个发电单元,其中18个4.4MW发电单元,1个3.3MW发电单元。光伏组件采用650Wp双面组件,每30块为一串,共用组件*块。项目交流侧规划容量约100MW,并配套建设10%/2小时即10MW/20MWh储能系统,结合场址区域内的太阳能资源条件、可利用地形条件及交通运输条件,该项目规划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规划1回110kV出线接入对端变电站,线路 (略) 测绘为准。项目总投资为*万,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20%。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施工准备阶段的场地平整、基础开挖等活动应尽量避开雨天,不能避开的应采取临时拦挡、挖临时排水沟等措施;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在场地内开挖临时雨水排水沟,在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沉淀池,场地内的雨水径流经简易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或场地洒水降尘;对于容易流失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等)集中堆放、加强管理,在堆料场周边设置人工挖排水沟,排水沟断面为梯形;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并恢复土地原有的使用功能。对于施工期建材的堆放场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并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并恢复其使用功能;在太阳能电池组件水面安装阶段,采取分区域施工的方式,先将施工区内的养殖鱼类、虾类全部打捞出塘,一部分成熟的鱼类、 (略) 场销售,其它少部分未成熟的鱼苗、虾苗则就近放养至其它鱼塘或虾塘,施工时将施工区水塘内的水全部使用水泵转移至周边鱼塘,施工结束后再次使用水泵将水回流至原鱼塘或虾塘,并将原有鱼苗、虾苗转移回原处;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还需进行排水、降水、土壁支撑等准备工作。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 (略) ;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相应措施,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遮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等; (略) ,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 (略) ,车辆驶离工地前, (略) 清洗轮胎及车身,不 (略) 。 (略) 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防尘措施、 (略) 线和时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遮布遮盖严实。苦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 (略) 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项目在施工场地内设置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后再次使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环节,不外排。对于含油废水,设立专门清洗点对施工机械和车辆进行清洗和保养,含油废水或废物,不得随意弃置和倾流,用容器收集或建小型隔油池进行处理,以防止油污染;项目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生活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活区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 (略) 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一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单独搭建隔音棚;合理布置施工设备,运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尽量远离榕树头村等村屯敏感点;项目施工阶段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内的低洼处回填,不设置弃渣场;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回收有用材料,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外运处理;施工期间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废气为升压站内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的废水主要包含光伏板清洗废水以及升压站的生活污水。项目每年对光伏板用水清洗一次,光伏板清洗不使用洗涤剂,清洗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升压站内其余各用水点的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最终汇集到化粪池沉淀后排至中水池, (略) (略) 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光伏电场汇流箱、逆变升压一体机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光伏发电区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的2类功能区类别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升压站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的3类功能区类别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值班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废旧太阳能光伏板、事故排废油、含油抹布、储能系统的废弃磷酸铁锂电池及升压站废旧蓄电池等。废太阳电池板在检修维修时由厂家直接拉走处置,不暂存;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定期交由电池厂家回收处置,不暂存;事故废油、含油抹布和升压站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事故废油储存于事故油池,分离后的事故油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含油污水及剩余少量废油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升压站废旧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面积为10.1平方米,储存能力为300kg,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废铅酸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收集、暂存、转运处置。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三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302-*-04-01-*),已在广西壮 (略) 备案,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 (略) 江平镇榕树头村一带,分三个地块,总占地1771.80亩。项目地块一与地块二为光伏阵列区,地块中部为榕树头村黄竹组,地块一场地中心地理坐标:E108°6′11.*″, N21°34′2.*″;地块二场地中心地理坐标:E108°6′27.*″, N 21°33′35.*″。地块三为升压站所在地,位于江平工业园区内,场址中心地理坐标:E 108°7′35.*″, N21°34′1.*″。工程总规划光伏容量100MW,并配套建设10%/2小时即10MW/20MWh储能系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拟通过一回11 (略) 接入西侧方向约0.5公里处的对端站。项目直流侧容量为107.835MWp,分为19个发电单元,其中18个4.4MW发电单元,1个3.3MW发电单元。光伏组件采用650Wp双面组件,每30块为一串,共用组件*块。项目交流侧规划容量约100MW,并配套建设10%/2小时即10MW/20MWh储能系统,结合场址区域内的太阳能资源条件、可利用地形条件及交通运输条件,该项目规划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规划1回110kV出线接入对端变电站,线路 (略) 测绘为准。项目总投资为*万,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20%。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施工准备阶段的场地平整、基础开挖等活动应尽量避开雨天,不能避开的应采取临时拦挡、挖临时排水沟等措施;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在场地内开挖临时雨水排水沟,在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沉淀池,场地内的雨水径流经简易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或场地洒水降尘;对于容易流失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等)集中堆放、加强管理,在堆料场周边设置人工挖排水沟,排水沟断面为梯形;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并恢复土地原有的使用功能。对于施工期建材的堆放场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并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并恢复其使用功能;在太阳能电池组件水面安装阶段,采取分区域施工的方式,先将施工区内的养殖鱼类、虾类全部打捞出塘,一部分成熟的鱼类、 (略) 场销售,其它少部分未成熟的鱼苗、虾苗则就近放养至其它鱼塘或虾塘,施工时将施工区水塘内的水全部使用水泵转移至周边鱼塘,施工结束后再次使用水泵将水回流至原鱼塘或虾塘,并将原有鱼苗、虾苗转移回原处;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还需进行排水、降水、土壁支撑等准备工作。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 (略) ;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相应措施,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遮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等; (略) ,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 (略) ,车辆驶离工地前, (略) 清洗轮胎及车身,不 (略) 。 (略) 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防尘措施、 (略) 线和时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遮布遮盖严实。苦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 (略) 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项目在施工场地内设置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后再次使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环节,不外排。对于含油废水,设立专门清洗点对施工机械和车辆进行清洗和保养,含油废水或废物,不得随意弃置和倾流,用容器收集或建小型隔油池进行处理,以防止油污染;项目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生活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活区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 (略) 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一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单独搭建隔音棚;合理布置施工设备,运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尽量远离榕树头村等村屯敏感点;项目施工阶段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内的低洼处回填,不设置弃渣场;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回收有用材料,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外运处理;施工期间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废气为升压站内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的废水主要包含光伏板清洗废水以及升压站的生活污水。项目每年对光伏板用水清洗一次,光伏板清洗不使用洗涤剂,清洗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升压站内其余各用水点的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最终汇集到化粪池沉淀后排至中水池, (略) (略) 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光伏电场汇流箱、逆变升压一体机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光伏发电区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的2类功能区类别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升压站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的3类功能区类别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值班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废旧太阳能光伏板、事故排废油、含油抹布、储能系统的废弃磷酸铁锂电池及升压站废旧蓄电池等。废太阳电池板在检修维修时由厂家直接拉走处置,不暂存;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定期交由电池厂家回收处置,不暂存;事故废油、含油抹布和升压站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事故废油储存于事故油池,分离后的事故油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含油污水及剩余少量废油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升压站废旧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面积为10.1平方米,储存能力为300kg,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废铅酸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收集、暂存、转运处置。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