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报《阳光新能源-光伏技术事业部-实验室含试验线+办公区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对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报《阳光新能源-光伏技术事业部-实验室含试验线+办公区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批复阳光新 (略) 所报《阳光新能源-光伏技术事业部-实验室(含试验线+办公区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情况予以公告。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
受理时间:2024年7月18日
审批文号:环建审〔2024〕9013号
发文日期:2024年7月1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或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行政许可之日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 (略) 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生态与发展统筹科
联系电话:0551-* 传真:0551-* 地址: (略) 蜀 (略) (略) 交口西南角民生大厦121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等资料经建设单位审核后公示,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示版)阳光新能源-光伏技术事业部-实验室(含中试线+办公区域)项目环评文本.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批复阳光新 (略) 所报《阳光新能源-光伏技术事业部-实验室(含试验线+办公区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情况予以公告。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
受理时间:2024年7月18日
审批文号:环建审〔2024〕9013号
发文日期:2024年7月1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或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行政许可之日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 (略) 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生态与发展统筹科
联系电话:0551-* 传真:0551-* 地址: (略) 蜀 (略) (略) 交口西南角民生大厦121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等资料经建设单位审核后公示,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示版)阳光新能源-光伏技术事业部-实验室(含中试线+办公区域)项目环评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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