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罗浮康泰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关于惠州市罗浮康泰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略) 罗浮 (略) 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位于博罗县长宁镇水边村鸭子坝股份经济合作社黄园坑、船形山(土名)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分别为粤(2021)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粤(2022)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粤(2023)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总用地面积*.1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合宗)于2023年2月15日经十七届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二十六次(2023-3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为: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1平方米,可用地面积 *.1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035~*.56平方米,容积率1.35~1.6,建筑系数≥35%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29%(其中地块一30%,地块二30%,地块三20%),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厂房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2个(其中地块三厂房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3个),绿地率15%-20%。
原方案于2023年6月2日经博罗县十七届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三十一次(2023-8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3栋厂房、12栋仓库、6栋宿舍楼、1栋电房、多处设备用房、一个地下室以及配套用房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2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26平方米、仓库面积*.46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210.47平方米、架空层*.76平方米),建筑系数35%,容积率1.42,建筑占地面积*.14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占地面积7380.63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3平方米(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8.7%),绿地率17.57%,停车位857个(其中地上809个、地下48个)。厂房及仓库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其中1栋*类仓库,耐火等级为一级。
该项目现状在建,由于工艺需求, (略) 罗浮 (略) 申请调整总平面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8#蓄冷塔设备房占地面积由1179.81㎡调整为1539.66㎡,计容建筑面积由1179.81㎡调整为1404.24㎡,蓄冷塔高度由45.65米调整为39.8米,设备房高度由6.65米调整为7.5米。
9#锅炉房层数由2层调整为1层,高度由18.65m调整为19.65m。
污水处理池占地由1017.87㎡调整为651.44㎡。
4、设计单位原方案计算总建筑面积有误,把超8米层高的厂房总建筑面积计两层,应只计一层,现更正后,总建筑面积由*.25平方米更正为*.39平方米。
调整后厂区总平面方案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3栋厂房、12栋仓库、6栋宿舍楼、1栋电房、多处设备用房、一个地下室以及配套用房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8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57平方米、仓库面积*.79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0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5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205.42平方米、架空层*.13平方米),建筑系数35%,容积率1.42,建筑占地面积*.56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占地面积7380.63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88平方米(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8%),绿地率17.57%,停车位869个(其中地上821个、地下48个)。厂房及仓库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其中1栋*类仓库,耐火等级为一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8日
(略) 罗浮 (略) 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位于博罗县长宁镇水边村鸭子坝股份经济合作社黄园坑、船形山(土名)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分别为粤(2021)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粤(2022)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粤(2023)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总用地面积*.1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合宗)于2023年2月15日经十七届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二十六次(2023-3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为: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1平方米,可用地面积 *.1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035~*.56平方米,容积率1.35~1.6,建筑系数≥35%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29%(其中地块一30%,地块二30%,地块三20%),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厂房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2个(其中地块三厂房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3个),绿地率15%-20%。
原方案于2023年6月2日经博罗县十七届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三十一次(2023-8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3栋厂房、12栋仓库、6栋宿舍楼、1栋电房、多处设备用房、一个地下室以及配套用房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2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26平方米、仓库面积*.46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210.47平方米、架空层*.76平方米),建筑系数35%,容积率1.42,建筑占地面积*.14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占地面积7380.63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3平方米(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8.7%),绿地率17.57%,停车位857个(其中地上809个、地下48个)。厂房及仓库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其中1栋*类仓库,耐火等级为一级。
该项目现状在建,由于工艺需求, (略) 罗浮 (略) 申请调整总平面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8#蓄冷塔设备房占地面积由1179.81㎡调整为1539.66㎡,计容建筑面积由1179.81㎡调整为1404.24㎡,蓄冷塔高度由45.65米调整为39.8米,设备房高度由6.65米调整为7.5米。
9#锅炉房层数由2层调整为1层,高度由18.65m调整为19.65m。
污水处理池占地由1017.87㎡调整为651.44㎡。
4、设计单位原方案计算总建筑面积有误,把超8米层高的厂房总建筑面积计两层,应只计一层,现更正后,总建筑面积由*.25平方米更正为*.39平方米。
调整后厂区总平面方案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3栋厂房、12栋仓库、6栋宿舍楼、1栋电房、多处设备用房、一个地下室以及配套用房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8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57平方米、仓库面积*.79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0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5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205.42平方米、架空层*.13平方米),建筑系数35%,容积率1.42,建筑占地面积*.56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占地面积7380.63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88平方米(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8%),绿地率17.57%,停车位869个(其中地上821个、地下48个)。厂房及仓库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其中1栋*类仓库,耐火等级为一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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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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