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稀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公示
江西稀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 (略) 年产7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 (略) 66号北附楼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7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砂湾园区,厂区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6′9.57″,北纬29°45′43.38″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励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新建项目,新建生产车间、仓库、污水处理设施等年产7000吨电池级碳酸锂。 本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个部分。其中主体工程为生产车间;辅助工程为办公室;储运工程包括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硫酸罐区;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热、净环水系统和浊环水系统;环保工程包括2套布袋除尘、1套二级碱液喷淋、1套一级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设施;隔油池+一体化生活处理装置、化学沉淀+絮凝+砂滤、pH调节+除铊反应器+沉淀池+除氟反应器+沉淀池+砂滤废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池(容积500m3)、事故池(容积760m3)、危废仓库(建筑面积2780m2)、一般固废仓库(占地面积10m2)等。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8%。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动员为40人,工作制度为300天/年,实行三班制,8小时/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废气 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情况下除一类区外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平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一类评价区新增污染源正常情况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平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消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硫酸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中相关标准;除一类区外TSP、PM10、PM2.5的保证率日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一类区TSP、PM10、PM2.5的保证率日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 (二)废水 拟建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和洗车废水经新增化学沉淀+絮凝+砂滤处理后总铊、总锑(车间排口)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排放标准限值,总铍(车间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排放标准限值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废水以及与经新增隔油+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化验室废水经企业废水总排口一并排入园 (略) ,企业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排放标准限值和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较严值要求后排入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至长江。初期雨水收集后经pH调节+除铊反应器+沉淀池+除氟反应器+沉淀池+砂滤处理后排入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间接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投产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布袋、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铁渣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回用生产不外排;二氧化硅渣、硼酸钠盐、碳酸钙渣、硫酸钠、硫酸铝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待后续根据固废属性鉴定结果判定其固废类别,若鉴定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试剂瓶、废塑料瓶、污泥、废机油桶、废树脂、生产废水处理废滤布、生产废水处理废反渗透膜、生产废水处理废超滤膜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 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建设项目均配套的防渗措施,不会污染地下水。非正常状况或事故状况下,事故发生后随着时间的增加,废水通过池底发生渗漏的量会逐渐增加,渗漏进入含水层中的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距离越来越大,会对项目区及其下游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需加强厂区防腐防渗措施,并加强地下水的监测。 (六)土壤 本项目涉及可能污染土壤环境的特征污染物为铊,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为垂直入渗,非正常工况下预测点铊不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应做好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土壤环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工艺废气 锂玻璃破碎、磨粉粉尘经负压风管进行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投料粉尘一并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酸浸、解析、配酸酸雾废气经各反应釜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电池级碳酸锂干燥、筛分、打包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化验室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进入一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4#)排放。经过处理后的硫酸雾和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主要削减措施有:磨粉后的锂玻璃吨袋口与出料口紧密相连并减少物料落差高度,减少包装粉尘产生;锂玻璃吨包袋口牵引至料仓口内部进行投料,减少投料粉尘产生;锂玻璃粉料及电池级碳酸锂均采用自动包装方式进行打包,降低物料与包装袋之间的高度差,包装袋袋口直接与出料口紧密相连,确保包装时袋口相连处无空隙,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锂玻璃粉料在破碎、磨粉时均在封闭空间内,物料转运均通过密闭负压输送;各反应釜均加强密闭封盖,槽罐内部配套风管进行废气收集,不采用外部及侧部集气罩等收集方式,加强废气收集效率;严格生产管理,强化生产装置的密闭性操作,加强输送管线的管理和检查,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注重除尘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使其长期保持最佳工作状况;在定期检修工程主体设备时,同时检查和维护各主要废气净化系统,确保除尘器的正常运行;对酸雾塔设施的易损易耗件应注重备用品的储存,确保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的更换,定期对各吸收塔吸收液进行pH测定,便于及时更换吸收液,定期对吸收塔产生的废渣进行清理,防止喷淋塔堵塞,降低废气处理效率。对于废气散发面较大的工段,合理设计废气捕集系统,加大排风量和捕集面积,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确保厂界无组织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中地面冲洗废水和洗车废水经新增化学沉淀+絮凝+砂滤处理后总铊、总锑(车间排口)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排放标准限值,总铍(车间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排放标准限值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废水以及经隔油+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化验室废水、经pH调节+除铊反应器+沉淀池+除氟反应器+沉淀池+砂滤处理后的初期雨水,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排放标准限值和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值要求后一并排入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至长江。 (三)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安装衬套和保护套、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布袋、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铁渣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回用生产不外排;二氧化硅渣、硼酸钠盐、碳酸钙渣、硫酸钠、硫酸铝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待后续根据固废属性鉴定结果判定其固废类别,若鉴定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试剂瓶、废塑料瓶、污泥、废机油桶、废树脂、生产废水处理废滤布、生产废水处理废反渗透膜、生产废水处理废超滤膜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六)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在储罐区等装置区处设围堰,并采取防渗防腐措施;设置一个760m3事故应急池。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 (略) 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 (略) 年产7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 (略) 66号北附楼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7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砂湾园区,厂区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6′9.57″,北纬29°45′43.38″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励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新建项目,新建生产车间、仓库、污水处理设施等年产7000吨电池级碳酸锂。 本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个部分。其中主体工程为生产车间;辅助工程为办公室;储运工程包括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硫酸罐区;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热、净环水系统和浊环水系统;环保工程包括2套布袋除尘、1套二级碱液喷淋、1套一级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设施;隔油池+一体化生活处理装置、化学沉淀+絮凝+砂滤、pH调节+除铊反应器+沉淀池+除氟反应器+沉淀池+砂滤废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池(容积500m3)、事故池(容积760m3)、危废仓库(建筑面积2780m2)、一般固废仓库(占地面积10m2)等。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8%。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动员为40人,工作制度为300天/年,实行三班制,8小时/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废气 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情况下除一类区外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平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一类评价区新增污染源正常情况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平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消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硫酸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中相关标准;除一类区外TSP、PM10、PM2.5的保证率日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一类区TSP、PM10、PM2.5的保证率日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 (二)废水 拟建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和洗车废水经新增化学沉淀+絮凝+砂滤处理后总铊、总锑(车间排口)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排放标准限值,总铍(车间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排放标准限值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废水以及与经新增隔油+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化验室废水经企业废水总排口一并排入园 (略) ,企业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排放标准限值和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较严值要求后排入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至长江。初期雨水收集后经pH调节+除铊反应器+沉淀池+除氟反应器+沉淀池+砂滤处理后排入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间接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投产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布袋、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铁渣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回用生产不外排;二氧化硅渣、硼酸钠盐、碳酸钙渣、硫酸钠、硫酸铝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待后续根据固废属性鉴定结果判定其固废类别,若鉴定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试剂瓶、废塑料瓶、污泥、废机油桶、废树脂、生产废水处理废滤布、生产废水处理废反渗透膜、生产废水处理废超滤膜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 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建设项目均配套的防渗措施,不会污染地下水。非正常状况或事故状况下,事故发生后随着时间的增加,废水通过池底发生渗漏的量会逐渐增加,渗漏进入含水层中的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距离越来越大,会对项目区及其下游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需加强厂区防腐防渗措施,并加强地下水的监测。 (六)土壤 本项目涉及可能污染土壤环境的特征污染物为铊,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为垂直入渗,非正常工况下预测点铊不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应做好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土壤环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工艺废气 锂玻璃破碎、磨粉粉尘经负压风管进行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投料粉尘一并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酸浸、解析、配酸酸雾废气经各反应釜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电池级碳酸锂干燥、筛分、打包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化验室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进入一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4#)排放。经过处理后的硫酸雾和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主要削减措施有:磨粉后的锂玻璃吨袋口与出料口紧密相连并减少物料落差高度,减少包装粉尘产生;锂玻璃吨包袋口牵引至料仓口内部进行投料,减少投料粉尘产生;锂玻璃粉料及电池级碳酸锂均采用自动包装方式进行打包,降低物料与包装袋之间的高度差,包装袋袋口直接与出料口紧密相连,确保包装时袋口相连处无空隙,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锂玻璃粉料在破碎、磨粉时均在封闭空间内,物料转运均通过密闭负压输送;各反应釜均加强密闭封盖,槽罐内部配套风管进行废气收集,不采用外部及侧部集气罩等收集方式,加强废气收集效率;严格生产管理,强化生产装置的密闭性操作,加强输送管线的管理和检查,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注重除尘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使其长期保持最佳工作状况;在定期检修工程主体设备时,同时检查和维护各主要废气净化系统,确保除尘器的正常运行;对酸雾塔设施的易损易耗件应注重备用品的储存,确保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的更换,定期对各吸收塔吸收液进行pH测定,便于及时更换吸收液,定期对吸收塔产生的废渣进行清理,防止喷淋塔堵塞,降低废气处理效率。对于废气散发面较大的工段,合理设计废气捕集系统,加大排风量和捕集面积,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确保厂界无组织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中地面冲洗废水和洗车废水经新增化学沉淀+絮凝+砂滤处理后总铊、总锑(车间排口)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排放标准限值,总铍(车间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排放标准限值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废水以及经隔油+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化验室废水、经pH调节+除铊反应器+沉淀池+除氟反应器+沉淀池+砂滤处理后的初期雨水,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排放标准限值和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值要求后一并排入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至长江。 (三)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安装衬套和保护套、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布袋、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铁渣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回用生产不外排;二氧化硅渣、硼酸钠盐、碳酸钙渣、硫酸钠、硫酸铝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待后续根据固废属性鉴定结果判定其固废类别,若鉴定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试剂瓶、废塑料瓶、污泥、废机油桶、废树脂、生产废水处理废滤布、生产废水处理废反渗透膜、生产废水处理废超滤膜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露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六)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在储罐区等装置区处设围堰,并采取防渗防腐措施;设置一个760m3事故应急池。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 (略) 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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