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西青区2024年第二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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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西青区2024年第二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批复

津规资源准函〔2024〕32号



西青区人民政府:

《 (略) 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4年第二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请示》(西青政请〔2024〕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征收大寺镇周庄子村、大任庄村集体土地8.3041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322人。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大 (略) 南侧(周庄子)1号地块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附件下载:

津规资源准函〔2024〕32号



西青区人民政府:

《 (略) 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4年第二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请示》(西青政请〔2024〕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征收大寺镇周庄子村、大任庄村集体土地8.3041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322人。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大 (略) 南侧(周庄子)1号地块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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