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光峰创智谷项目宗地号:总平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光峰创智谷项目宗地号:总平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略) 建设的光峰创智谷项目(宗地号:G*-8035)位于坪山区坑梓 (略) (略) 交汇处东北角,用地面积为*.85平方米。该项目于2023年4月2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PS-2023-0011号)。因项目优化设计,部分内容须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修改的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具体修改以本次公示内容为准。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1栋厂房屋顶绿化调整,增加钢结构设备区,2栋宿舍裙房屋顶及塔楼屋顶取消绿化;
二、1栋厂房屋顶取消部分上屋面楼梯;
三、1栋厂房因外墙墙窗体系改为幕墙体系,屋面轮廓图增加幕墙看线及幕墙体系柱墩;
四、1栋厂房原转角镂空凹槽全部取消,1-G轴交1-2轴~1-3轴及1-P轴交1-9轴~1-12轴处增加镂空凹槽;
五、1栋厂房屋顶1-2轴交1-C轴~1-F轴增加设备摆放;
六、2栋裙房东侧开敞楼梯取消屋顶格栅;
七、2栋宿舍屋顶核心筒轮廓调整,增加设备摆放;
八、1栋厂房与2栋宿舍的两处管线廊架轮廓更新,增加装饰格栅;
九、1栋厂房西侧钢结构构筑物取消;
十、场地竖向标高调整;
十一、场地南侧广场、北侧公共开放空间等地面绿化调整;
十二、1~3栋建筑规划高度更新;
十三、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及修改前后效果图对比,修改后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本次公示分为集 (略) 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点为: (略) 坪 (略) 6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一楼大厅);光峰创智谷项目(宗地号G*-8035)施工现场。网上展示地址为: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 (略) 站:http://**。
公示时间为期10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30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 (略) 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注明“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热 (略) 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秘工
联系电话:0755-*
联系地址: (略) 坪 (略) 6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
附件:1.修改前后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
附件:
(略) 建设的光峰创智谷项目(宗地号:G*-8035)位于坪山区坑梓 (略) (略) 交汇处东北角,用地面积为*.85平方米。该项目于2023年4月2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PS-2023-0011号)。因项目优化设计,部分内容须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修改的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具体修改以本次公示内容为准。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1栋厂房屋顶绿化调整,增加钢结构设备区,2栋宿舍裙房屋顶及塔楼屋顶取消绿化;
二、1栋厂房屋顶取消部分上屋面楼梯;
三、1栋厂房因外墙墙窗体系改为幕墙体系,屋面轮廓图增加幕墙看线及幕墙体系柱墩;
四、1栋厂房原转角镂空凹槽全部取消,1-G轴交1-2轴~1-3轴及1-P轴交1-9轴~1-12轴处增加镂空凹槽;
五、1栋厂房屋顶1-2轴交1-C轴~1-F轴增加设备摆放;
六、2栋裙房东侧开敞楼梯取消屋顶格栅;
七、2栋宿舍屋顶核心筒轮廓调整,增加设备摆放;
八、1栋厂房与2栋宿舍的两处管线廊架轮廓更新,增加装饰格栅;
九、1栋厂房西侧钢结构构筑物取消;
十、场地竖向标高调整;
十一、场地南侧广场、北侧公共开放空间等地面绿化调整;
十二、1~3栋建筑规划高度更新;
十三、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及修改前后效果图对比,修改后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本次公示分为集 (略) 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点为: (略) 坪 (略) 6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一楼大厅);光峰创智谷项目(宗地号G*-8035)施工现场。网上展示地址为: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 (略) 站:http://**。
公示时间为期10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30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 (略) 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注明“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热 (略) 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秘工
联系电话:0755-*
联系地址: (略) 坪 (略) 6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
附件:1.修改前后对比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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