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新县莲花湖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新县莲花湖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就“阳新县莲花湖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新县莲花湖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项目
建设单位: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 (略) 阳新县
项目总投资:*.*元
建设内容:(1)莲花湖面源治理工程:垃圾清理外运10t,退渔还湖约*m2;(2)莲花湖清淤工程:清淤量*m3;(3)莲花湖生态修复工程:种植植物、投放鱼类、底栖动物等;(4)管网雨污分流工程:新建约39.19km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改造2座一体化污水泵站,新建16.64km雨水管道及附属设施;(5)管网排查修复工程:对城东区现状排水管道以及老城区莲花湖汇水区域雨污分流改造范围内可利用的合流管道进行排查整治。(6)智慧水务工程:新建一套智慧水务系统及相关监测感知设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途径
网络链接:http://**;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六条。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厂区周边公民、行政单位或其他组织代表等。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或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建设单位。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阳新县陵园大道13号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电话:0714-*(非本项目环保事宜请勿打扰!)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本公告发布起,公示10个工作日。
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就“阳新县莲花湖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新县莲花湖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项目
建设单位: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 (略) 阳新县
项目总投资:*.*元
建设内容:(1)莲花湖面源治理工程:垃圾清理外运10t,退渔还湖约*m2;(2)莲花湖清淤工程:清淤量*m3;(3)莲花湖生态修复工程:种植植物、投放鱼类、底栖动物等;(4)管网雨污分流工程:新建约39.19km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改造2座一体化污水泵站,新建16.64km雨水管道及附属设施;(5)管网排查修复工程:对城东区现状排水管道以及老城区莲花湖汇水区域雨污分流改造范围内可利用的合流管道进行排查整治。(6)智慧水务工程:新建一套智慧水务系统及相关监测感知设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途径
网络链接:http://**;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六条。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厂区周边公民、行政单位或其他组织代表等。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或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建设单位。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阳新县陵园大道13号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电话:0714-*(非本项目环保事宜请勿打扰!)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本公告发布起,公示10个工作日。
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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