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7月拟作出的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新店220kV升压站至普安500kV汇集站22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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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7月拟作出的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新店220kV升压站至普安500kV汇集站22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新店220kV升压站至普安500kV汇集站22 (略)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新店220kV升压站至普安500kV汇集站22 (略) 工程



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新店、青山镇


中电(普安) (略)

贵州汉道昌工程 (略)



































































































建设新店220kV升压站至普安500kV汇集站22 (略) 工程;线路全长约12.5km( (略) 段0.9km, (略) 段11.6km);同期新建的新坪220kV升压站至普安500kV汇集站22 (略) 与本 (略) 段同塔架设, (略) 长约11.6km。



















一、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土地占用防护措施

①施工便道选用已有的便道并缩小范围;

②工程施工严格在划定的范围内进行,禁止占用周边农田及其他用地;

③塔基施工时首先保存塔基开挖处的熟土和表层土,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在耕地区域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土堆放至田埂或田头边坡上。回填时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松土、施肥,恢复为农用地;

④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占用农田的施工占地进行土地整治后恢复为农业用地。

2、植被保护措施

(略) 工程施工过程中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并禁止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②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③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及教育,禁止剥损树皮、攀树折枝;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者倚树搭棚;在树上刻划、敲钉、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围护设施等行为;

④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

⑤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

⑥施工临时占地如牵张场、施工场地等,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于植被较密的地段采用架高铁塔或无人机放线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区的施工技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山丘区,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工程结束后,这些临时占地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乡土种进行了恢复;

(略) 工程施工便道充分利 (略) ,本项目距 (略) 较近,便于施工,施工便道不得占用林地;

⑧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业主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⑨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塔基施工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

⑩ (略) 塔基施工开挖时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利于后期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植被恢复。

?工程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非硬化裸露地表)、跨越场、牵张场、 (略) 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时应选择栽种当地常见植物。

3、动物保护措施

①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塔基定位时避开需要爆破施工的地质段;

②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选在白天施工。

③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在正午休息,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避免高噪声施工作业对鸟类的惊扰。

④ (略) 塔基距离附近水域相对较远,因此施工过程中不涉及涉水施工,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较小,对两栖动物的栖息地造成影响甚微。

⑤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避免人为破坏洞穴、巢穴、捡*鸟卵(蛋)等活动;

(略) 工程施工区域的生态保护,禁止猎杀任何兽类,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捕蛇、抓蛙和其他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的行为。

⑦对于动物(特别是重点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特别是森林生态、农业生态及其过渡地带等动物多样性高的区域,严加管理,文明施工,通过减少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和减少植被破坏等方式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

⑧工程完工之后及时开展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4、水土保持措施

①采用铁塔的长短腿及高低基础来调整塔腿与地形的高差,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变化地形的需要,避免塔基大开挖,保持原有地形、地貌,尽量减少占地和土石方量。

②根据地质地貌、基础受力等情况,使用承受力大、施工运输方便、小埋深的原状土基,减少开挖量。对位于陡峭山崖,地质条件差的塔位,避免进行爆破施工,采用人工开挖。

③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应进行先防护,后开挖。合理安排工期,避免了在雨天施工。

④基础施工时,缩短基坑暴露时间,一般随挖随浇基础,在四周建设临时排水沟、围墙等防治措施。

⑤临时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雨天作好防护作用,以减少水土流失。

⑥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优先用于回填,做到挖填平衡,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播种绿化,防治水土流失。

⑦加强塔位的排水措施。依山势设置环状排水沟,以拦截和排除周围山坡汇水面内的地表水。

⑧边坡保护。对塔基周围土质松散或为严重强风化岩石,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在自然雨水作用下,极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塔基进行边坡防护;

⑨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地貌及原有土地利用功能,将弃土和施工废弃物运出现场合理处置,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天然林保护措施

①选用已有便道作为施工便道。

② (略) 经过天然林区域采用高塔跨越方式架线。

③塔基施工区不得砍伐现有天然林。

④塔基材料运输采用驮运方式。

⑤天然林施工区域不设置牵张场。

二、施工期污染物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项 (略) 分段施工,每段所产生的施工废水量很少, (略) 施工场地内设置简易沉淀池处理,用于施工场地施工回用 (略) 洒水或周边林草浇灌,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居民化粪池收集后清掏作农肥。

(2)废气治理措施:

在施工场地 (略) 面进行洒水、喷淋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采用汽车尾气检测合格的交通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加强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 (略) 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现场对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禁止就地焚烧;项目应注重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运出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焊接产生的废气经自然通风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焊接作业工人在焊接时采取佩戴口罩、眼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3)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设备、合理布局、并对设备的正确操作和维护;加强施工场地车辆的管理,尽量减少鸣喇叭次数及汽车启动频率,铁塔基础施工地点分散、工程量小,且远离居民集中区,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固废治理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 (略) ,其余的由施工单位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人员清运统一处置。

三、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 (略) 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3) (略) 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4) (略) 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 (略) 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 (略) 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四、运营期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工程运营期 (略) 无废气产生,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带来影响。

2、废水

本项 (略) 运行后无废水产生,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

本项目架 (略) 架设高度达到设计规范高度, (略) 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1)在设备订购时,要求电气设备的噪声水平控制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对火花及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可通过选择表面光滑、耐氧化的导线和母线,在设备安装时要保证各类接口接触良好,这样可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

(2)在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提高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 (略) 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现已运行 (略) 运行的噪声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有效可行。

4、固体

本项 (略) 运营期无固废产生,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带来影响。

5、地下水、土壤

本项 (略) 无废水、固废等产生,因此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带来影响。

6、电磁辐射防治措施

①单回220k (略) 通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应高于9.5m,双回220k (略) 通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应高于10m。

(略) 选择时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③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

④对 (略) ,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 (略) 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⑤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人们的畏惧心理。

⑥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做好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通过以上分析,项目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线路工程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限值要求,说明本项目采取的电磁辐射防治措施有效可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公示本+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新店220kV升压站至普安500kV汇集站22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评估意见


〔2024〕359号关于对《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新店220kV升压站至普安500kV汇集站22 (略)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新店220kV升压站至普安500kV汇集站22 (略)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新店220kV升压站至普安500kV汇集站22 (略) 工程



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新店、青山镇


中电(普安) (略)

贵州汉道昌工程 (略)



































































































建设新店220kV升压站至普安500kV汇集站22 (略) 工程;线路全长约12.5km( (略) 段0.9km, (略) 段11.6km);同期新建的新坪220kV升压站至普安500kV汇集站22 (略) 与本 (略) 段同塔架设, (略) 长约11.6km。



















一、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土地占用防护措施

①施工便道选用已有的便道并缩小范围;

②工程施工严格在划定的范围内进行,禁止占用周边农田及其他用地;

③塔基施工时首先保存塔基开挖处的熟土和表层土,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在耕地区域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土堆放至田埂或田头边坡上。回填时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松土、施肥,恢复为农用地;

④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占用农田的施工占地进行土地整治后恢复为农业用地。

2、植被保护措施

(略) 工程施工过程中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并禁止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②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③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及教育,禁止剥损树皮、攀树折枝;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者倚树搭棚;在树上刻划、敲钉、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围护设施等行为;

④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

⑤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

⑥施工临时占地如牵张场、施工场地等,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于植被较密的地段采用架高铁塔或无人机放线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区的施工技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山丘区,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工程结束后,这些临时占地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乡土种进行了恢复;

(略) 工程施工便道充分利 (略) ,本项目距 (略) 较近,便于施工,施工便道不得占用林地;

⑧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业主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⑨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塔基施工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

⑩ (略) 塔基施工开挖时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利于后期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植被恢复。

?工程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非硬化裸露地表)、跨越场、牵张场、 (略) 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时应选择栽种当地常见植物。

3、动物保护措施

①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塔基定位时避开需要爆破施工的地质段;

②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选在白天施工。

③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在正午休息,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避免高噪声施工作业对鸟类的惊扰。

④ (略) 塔基距离附近水域相对较远,因此施工过程中不涉及涉水施工,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较小,对两栖动物的栖息地造成影响甚微。

⑤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避免人为破坏洞穴、巢穴、捡*鸟卵(蛋)等活动;

(略) 工程施工区域的生态保护,禁止猎杀任何兽类,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捕蛇、抓蛙和其他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的行为。

⑦对于动物(特别是重点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特别是森林生态、农业生态及其过渡地带等动物多样性高的区域,严加管理,文明施工,通过减少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和减少植被破坏等方式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

⑧工程完工之后及时开展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4、水土保持措施

①采用铁塔的长短腿及高低基础来调整塔腿与地形的高差,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变化地形的需要,避免塔基大开挖,保持原有地形、地貌,尽量减少占地和土石方量。

②根据地质地貌、基础受力等情况,使用承受力大、施工运输方便、小埋深的原状土基,减少开挖量。对位于陡峭山崖,地质条件差的塔位,避免进行爆破施工,采用人工开挖。

③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应进行先防护,后开挖。合理安排工期,避免了在雨天施工。

④基础施工时,缩短基坑暴露时间,一般随挖随浇基础,在四周建设临时排水沟、围墙等防治措施。

⑤临时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雨天作好防护作用,以减少水土流失。

⑥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优先用于回填,做到挖填平衡,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播种绿化,防治水土流失。

⑦加强塔位的排水措施。依山势设置环状排水沟,以拦截和排除周围山坡汇水面内的地表水。

⑧边坡保护。对塔基周围土质松散或为严重强风化岩石,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在自然雨水作用下,极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塔基进行边坡防护;

⑨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地貌及原有土地利用功能,将弃土和施工废弃物运出现场合理处置,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天然林保护措施

①选用已有便道作为施工便道。

② (略) 经过天然林区域采用高塔跨越方式架线。

③塔基施工区不得砍伐现有天然林。

④塔基材料运输采用驮运方式。

⑤天然林施工区域不设置牵张场。

二、施工期污染物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项 (略) 分段施工,每段所产生的施工废水量很少, (略) 施工场地内设置简易沉淀池处理,用于施工场地施工回用 (略) 洒水或周边林草浇灌,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居民化粪池收集后清掏作农肥。

(2)废气治理措施:

在施工场地 (略) 面进行洒水、喷淋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采用汽车尾气检测合格的交通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加强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 (略) 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现场对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禁止就地焚烧;项目应注重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运出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焊接产生的废气经自然通风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焊接作业工人在焊接时采取佩戴口罩、眼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3)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设备、合理布局、并对设备的正确操作和维护;加强施工场地车辆的管理,尽量减少鸣喇叭次数及汽车启动频率,铁塔基础施工地点分散、工程量小,且远离居民集中区,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固废治理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 (略) ,其余的由施工单位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人员清运统一处置。

三、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 (略) 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3) (略) 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4) (略) 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 (略) 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 (略) 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四、运营期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工程运营期 (略) 无废气产生,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带来影响。

2、废水

本项 (略) 运行后无废水产生,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

本项目架 (略) 架设高度达到设计规范高度, (略) 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1)在设备订购时,要求电气设备的噪声水平控制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对火花及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可通过选择表面光滑、耐氧化的导线和母线,在设备安装时要保证各类接口接触良好,这样可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

(2)在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提高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 (略) 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现已运行 (略) 运行的噪声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有效可行。

4、固体

本项 (略) 运营期无固废产生,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带来影响。

5、地下水、土壤

本项 (略) 无废水、固废等产生,因此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带来影响。

6、电磁辐射防治措施

①单回220k (略) 通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应高于9.5m,双回220k (略) 通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应高于10m。

(略) 选择时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③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

④对 (略) ,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 (略) 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⑤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人们的畏惧心理。

⑥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做好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通过以上分析,项目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线路工程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限值要求,说明本项目采取的电磁辐射防治措施有效可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公示本+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新店220kV升压站至普安500kV汇集站22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评估意见


〔2024〕359号关于对《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新店220kV升压站至普安500kV汇集站22 (略)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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