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顺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环境信息公示
克拉玛依顺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环境信息公示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克拉玛依顺通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775D252Y
经营地址:新 (略) 乌尔禾区风城油田32井区以西
地理坐标为:东经85°44′26.13",北纬46°10′40.61"
行业类别: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治理
运行情况:2024年危险废物处理设备设施运行正常,无异常情况。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行政许可情况
经营规模:*吨/年(其中水洗萃取装置*吨/年、热解装置*吨/年、含油废液处理装置*吨/年、HW49类*吨/年)
发证日期:2023年4月17日(新取证)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法人代表:栾博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023年4月17日重新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http://**%E5%85%B3%E4%BA%8E%E9%A2%81%E5%8F%91%E5%85%8B%E6%8B%89%E7%8E%9B%E4%BE%9D%E9%A1%BA%E9%80%9A%E7%8E%AF%E4%BF%9D%E7%A7%91%E6%8A%80%E6%9C%89%E9%99%90%E8%B4%A3%E4%BB%BB%E5%85%AC%E5%8F%B8%E5%8D%B1%E9%99%A9%E5%BA%9F%E7%89%A9%E7%BB%8F%E8%90%A5%E8%AE%B8%E5%8F%AF%E8%AF%81%E7%9A%84%E5%85%AC%E5%91%8A%E3%80%*%E3%80%9116%E5%8F%B7-2023.4.17(1).pdf">关于颁发克拉玛依顺通 (略)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3】16号-2023.4.17(1).pdf
(二)环评批复及验收:
2018年3月28日取得《关于克拉玛依顺通 (略) 含油废弃物处置利用扩能及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函〔2018〕375号;
2018年12月19日取得《关于克拉玛依顺通 (略) 含油废弃物处置利用扩能及技术升级项目工程项目变更事宜的复函》新环函〔2018〕129号;
2020年11月20日取得《关于*吨工业连续化废旧轮胎热裂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审〔2020〕220号;
2021年5月完成含油废弃物处置利用扩能及技术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2年9月30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的《关于克拉玛依顺通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备案意见的函》(新环环评函〔2022〕688号)。"http://**%E5%85%B3%E4%BA%8E%E5%85%8B%E6%8B%89%E7%8E%9B%E4%BE%9D%E9%A1%BA%E9%80%9A%E7%8E%AF%E4%BF%9D%E7%A7%91%E6%8A%80%E6%9C%89%E9%99%90%E8%B4%A3%E4%BB%BB%E5%85%AC%E5%8F%B8%E7%8E%AF%E5%A2%83%E5%BD%B1%E5%93%8D%E5%90%8E%E8%AF%84%E4%BB%B7%E6%8A%A5%E5%91%8A%E4%B9%A6%E5%A4%87%E6%A1%88%E6%84%8F%E8%A7%81%E7%9A%84%E5%87%BD-%E6%96%B0%E7%8E%AF%E7%8E%AF%E8%AF%84%E5%87%BD%E3%80%*%E3%80%*%E5%8F%B7.pdf">关于克拉玛依顺通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备案意见的函-新环环评函〔2022〕688号.pdf
(三)还原土、热解渣危险特性鉴别:
2020年委托中国环 (略) 开展还原土、热解渣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为还原土和热解渣为一般固体废物。
2021年8月27日取得《关于克拉玛依顺通 (略) 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结果的复函》(新环固体函〔2021〕795号)。
2021年9月20日取得转发《关于再次报送克拉玛依顺通 (略) 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结果的报告》的通知(新环转发函〔2021〕18号)。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于2022年7月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乌尔禾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2022-016-L。2024年6月开展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http://**%E5%B9%B4%E7%89%88%E7%AA%81%E5%8F%91%E7%8E%AF%E5%A2%83%E4%BA%8B%E4%BB%B6%E5%BA%94%E6%80%A5%E9%A2%84%E6%A1%88%E5%A4%87%E6%A1%88%E8%AF%81.pdf">2022年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证.pdf
四、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情况
1、2020年4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现场实际运行情况,新增排放口和污染物,2022年3月23日重新取 (略) 生态环境局批准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775D252Y001V)。"http://**-1.%E6%8E%92%E6%B1%A1%E8%AE%B8%E5%8F%AF%E8%AF%81.pdf">6-1.排污许可证.pdf
2、根据2020年1月1日最新实施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公司2020年委托中国环 (略) 开展还原土、热解渣危险特性鉴别,危险特性鉴别结果已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还原土、热解渣经鉴别不是危险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营期间,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后产生的还原土、洗净砂、热解渣分类暂存在还原土晾晒场、洗净砂晾晒场、热解渣暂存场,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达到《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泥控制要求》(DB65/T 3998-2017)、《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8-2017)标准。
3、根据《排污许可证》及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2024年上半年度企业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土壤等按照要求按时完成自行监测和台账管理。
自行监测情况:
(1)有组织废气:由于2024年危险废物接收量大福下降,危险废物治理量不断减少,根据生产运行实际情况,2024年上半年危险废物处理装置运行的有水洗萃取装置及热解装置,其中热解装置运行一车间和二车间,三车间无工作量未运行。2024年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 (略) 三达 (略) ,对运行的一车间和二车间A区、B区的热解装置运行中废气排放口DA001、DA002、DA003排气筒开展有组织废气1次/半年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氮氧化物浓度<100mg/m3、二氧化硫浓度<50mg/m3、颗粒物浓度<20mg/m3、林格曼黑度<1级,均达标排放;输送系统的废气排放口DA007、DA008、DA011、DA012、DA013和DA014排气筒开展有组织废气1次/半年监测,检测报告显示:颗粒物浓度<20mg/m3,均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2024年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 (略) 三达 (略) ,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1次/半年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厂界非*烷总烃浓度<4mg/m3,硫化氢浓度<0.06mg/m3,氨气浓度<1.5mg/m3,臭气浓度<20mg/m3,均达标排放。
(3)废水:公司无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产废水进入厂内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回用于生产,无废水外排。
(4)噪声:2024年3月和6月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 (略) 三达 (略) ,开展噪声1次/季度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噪声昼间<65dB(A)、夜间<55dB(A),均达标。
(5)环境监测信息申报:每季度在全国排 (略) (http://**-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申报企业季度报告。同时按照环保要求,按时每月每季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系统(http://**:8012/PollutionMonitor-xj/index.do)申报污染源排放监测情况以及在线监测情况。
4、2024年危险废物经营情况:
(1)危险废物收集情况: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接收HW08类含油污泥(071-001-08、900-210-08)*.54吨,HW08类废矿物油(900-214-08)21.56吨,HW49类沾油废弃物(900-041-49)76.72吨。
(2)危险废物贮存情况:截止2024年6月30日危险废物贮存量为:HW08类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污泥)贮存量*.05吨、HW08类废矿物油21.56吨、HW08类含矿物油废物及HW49类含矿物油废物(沾油废弃物)76.72吨。危险废物贮存均不存在超一年期贮存情况。
(3)危险废物利用情况: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处理HW08类含油污泥*.84吨,HW08类废矿物油0吨,HW49类沾油废弃物0吨。
5、2024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司法判决情况:
(略) 无任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司法判决信息。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克拉玛依顺通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775D252Y
经营地址:新 (略) 乌尔禾区风城油田32井区以西
地理坐标为:东经85°44′26.13",北纬46°10′40.61"
行业类别: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治理
运行情况:2024年危险废物处理设备设施运行正常,无异常情况。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行政许可情况
经营规模:*吨/年(其中水洗萃取装置*吨/年、热解装置*吨/年、含油废液处理装置*吨/年、HW49类*吨/年)
发证日期:2023年4月17日(新取证)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法人代表:栾博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023年4月17日重新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http://**%E5%85%B3%E4%BA%8E%E9%A2%81%E5%8F%91%E5%85%8B%E6%8B%89%E7%8E%9B%E4%BE%9D%E9%A1%BA%E9%80%9A%E7%8E%AF%E4%BF%9D%E7%A7%91%E6%8A%80%E6%9C%89%E9%99%90%E8%B4%A3%E4%BB%BB%E5%85%AC%E5%8F%B8%E5%8D%B1%E9%99%A9%E5%BA%9F%E7%89%A9%E7%BB%8F%E8%90%A5%E8%AE%B8%E5%8F%AF%E8%AF%81%E7%9A%84%E5%85%AC%E5%91%8A%E3%80%*%E3%80%9116%E5%8F%B7-2023.4.17(1).pdf">关于颁发克拉玛依顺通 (略)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3】16号-2023.4.17(1).pdf
(二)环评批复及验收:
2018年3月28日取得《关于克拉玛依顺通 (略) 含油废弃物处置利用扩能及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函〔2018〕375号;
2018年12月19日取得《关于克拉玛依顺通 (略) 含油废弃物处置利用扩能及技术升级项目工程项目变更事宜的复函》新环函〔2018〕129号;
2020年11月20日取得《关于*吨工业连续化废旧轮胎热裂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审〔2020〕220号;
2021年5月完成含油废弃物处置利用扩能及技术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2年9月30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的《关于克拉玛依顺通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备案意见的函》(新环环评函〔2022〕688号)。"http://**%E5%85%B3%E4%BA%8E%E5%85%8B%E6%8B%89%E7%8E%9B%E4%BE%9D%E9%A1%BA%E9%80%9A%E7%8E%AF%E4%BF%9D%E7%A7%91%E6%8A%80%E6%9C%89%E9%99%90%E8%B4%A3%E4%BB%BB%E5%85%AC%E5%8F%B8%E7%8E%AF%E5%A2%83%E5%BD%B1%E5%93%8D%E5%90%8E%E8%AF%84%E4%BB%B7%E6%8A%A5%E5%91%8A%E4%B9%A6%E5%A4%87%E6%A1%88%E6%84%8F%E8%A7%81%E7%9A%84%E5%87%BD-%E6%96%B0%E7%8E%AF%E7%8E%AF%E8%AF%84%E5%87%BD%E3%80%*%E3%80%*%E5%8F%B7.pdf">关于克拉玛依顺通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备案意见的函-新环环评函〔2022〕688号.pdf
(三)还原土、热解渣危险特性鉴别:
2020年委托中国环 (略) 开展还原土、热解渣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为还原土和热解渣为一般固体废物。
2021年8月27日取得《关于克拉玛依顺通 (略) 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结果的复函》(新环固体函〔2021〕795号)。
2021年9月20日取得转发《关于再次报送克拉玛依顺通 (略) 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结果的报告》的通知(新环转发函〔2021〕18号)。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于2022年7月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乌尔禾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2022-016-L。2024年6月开展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http://**%E5%B9%B4%E7%89%88%E7%AA%81%E5%8F%91%E7%8E%AF%E5%A2%83%E4%BA%8B%E4%BB%B6%E5%BA%94%E6%80%A5%E9%A2%84%E6%A1%88%E5%A4%87%E6%A1%88%E8%AF%81.pdf">2022年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证.pdf
四、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情况
1、2020年4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现场实际运行情况,新增排放口和污染物,2022年3月23日重新取 (略) 生态环境局批准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775D252Y001V)。"http://**-1.%E6%8E%92%E6%B1%A1%E8%AE%B8%E5%8F%AF%E8%AF%81.pdf">6-1.排污许可证.pdf
2、根据2020年1月1日最新实施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公司2020年委托中国环 (略) 开展还原土、热解渣危险特性鉴别,危险特性鉴别结果已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还原土、热解渣经鉴别不是危险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营期间,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后产生的还原土、洗净砂、热解渣分类暂存在还原土晾晒场、洗净砂晾晒场、热解渣暂存场,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达到《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泥控制要求》(DB65/T 3998-2017)、《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8-2017)标准。
3、根据《排污许可证》及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2024年上半年度企业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土壤等按照要求按时完成自行监测和台账管理。
自行监测情况:
(1)有组织废气:由于2024年危险废物接收量大福下降,危险废物治理量不断减少,根据生产运行实际情况,2024年上半年危险废物处理装置运行的有水洗萃取装置及热解装置,其中热解装置运行一车间和二车间,三车间无工作量未运行。2024年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 (略) 三达 (略) ,对运行的一车间和二车间A区、B区的热解装置运行中废气排放口DA001、DA002、DA003排气筒开展有组织废气1次/半年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氮氧化物浓度<100mg/m3、二氧化硫浓度<50mg/m3、颗粒物浓度<20mg/m3、林格曼黑度<1级,均达标排放;输送系统的废气排放口DA007、DA008、DA011、DA012、DA013和DA014排气筒开展有组织废气1次/半年监测,检测报告显示:颗粒物浓度<20mg/m3,均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2024年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 (略) 三达 (略) ,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1次/半年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厂界非*烷总烃浓度<4mg/m3,硫化氢浓度<0.06mg/m3,氨气浓度<1.5mg/m3,臭气浓度<20mg/m3,均达标排放。
(3)废水:公司无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产废水进入厂内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回用于生产,无废水外排。
(4)噪声:2024年3月和6月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 (略) 三达 (略) ,开展噪声1次/季度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噪声昼间<65dB(A)、夜间<55dB(A),均达标。
(5)环境监测信息申报:每季度在全国排 (略) (http://**-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申报企业季度报告。同时按照环保要求,按时每月每季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系统(http://**:8012/PollutionMonitor-xj/index.do)申报污染源排放监测情况以及在线监测情况。
4、2024年危险废物经营情况:
(1)危险废物收集情况: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接收HW08类含油污泥(071-001-08、900-210-08)*.54吨,HW08类废矿物油(900-214-08)21.56吨,HW49类沾油废弃物(900-041-49)76.72吨。
(2)危险废物贮存情况:截止2024年6月30日危险废物贮存量为:HW08类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污泥)贮存量*.05吨、HW08类废矿物油21.56吨、HW08类含矿物油废物及HW49类含矿物油废物(沾油废弃物)76.72吨。危险废物贮存均不存在超一年期贮存情况。
(3)危险废物利用情况: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处理HW08类含油污泥*.84吨,HW08类废矿物油0吨,HW49类沾油废弃物0吨。
5、2024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司法判决情况:
(略) 无任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司法判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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