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皮山县城南建筑用砂2号矿
新疆皮山县城南建筑用砂2号矿
(一)项目概况
新疆皮山县城南建筑用砂2号矿区位于新疆皮山县南东169°方向,直线距离约18.8千米处,行政区划隶属于皮山县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地理坐标系):东经78°19′51.57″,北纬37°27′21.26″。
项目建设内容:新疆皮山县城南建筑用砂2号矿建设规模为:根据矿体的赋存条件、矿 (略) 场需求,以及矿山建设规模与矿床规模及矿山服务年限相匹配的原则,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开采原矿石量*立方米,年产成品砂石料为31.*立方米(资源利用率79.95%),折算成松散料为39.*立方米(松散系数为1.24)。矿区范围内砂石总量(TD)261.*m3,首采区位于项目区西侧,服务年限6.5年,生产期年排渣量8.*m3。
新疆皮山县城南建筑用砂2号矿采场面积约0.53平方千米(含工业广场、废石场、 (略) 、矿部生活区);工业广场内设施包括:原料堆放场、成品堆放场、蓄水池、沉淀池、配电室、机修室等,工业广场总占地面积约6900平方米;规划废石堆放场,位于矿区内中部,占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规划矿部生活区位于矿区内北西部,占地面积约0.09公顷。生产规模*立方米/年。
根据主体工程项目特点、建设内容及施工特点等,将其分为6个二级分区即:本项目组成包括露天采矿区、工业广场区、废石堆放区、 (略) 区、 (略) 工程区和矿部生活区。
工程总占地面积为56.87hm2,永久占地面积为56.83hm2,其中露天采矿区占地面积51.39hm2、工业广场区占地面积0.69hm2、废石堆放区占地面积0.60hm2, (略) 区占地面积4.06 hm2, (略) 工程区占地面积0.0013 hm2,矿部生活区占地面积0.09 hm2。新增临时占地面积0.04hm2,其 (略) 工程区占地面积0.04hm2。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现场查勘及查阅主体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资料得知,工程实际挖填方总量6.*m3,土石方开挖总量3.*m3,土石方回填总量3.*m3(露天采矿区土石方回填量1.*m3,首采区开采完成后回填首采区),土方均为自然方,其中砂砾石回填0.*m3,石方均利用项目区开采料,无弃土、弃渣。土石方基本平衡,工程挖方量较方案批复增加0.*m3。
项目起始时间为2023年5月,于2024年4月底完成竣工验收,项目总工期12个月。工程规划总投资为595.*元,其中土建投资541.*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由项目实施的企业自筹解决。本项目建设不涉及移民安置及专向设施改建。
附件1:验收报告--新疆皮山县城南建筑用砂2号矿.pdf
附件2: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新疆皮山县城南建筑用砂2号矿.pdf
(一)项目概况
新疆皮山县城南建筑用砂2号矿区位于新疆皮山县南东169°方向,直线距离约18.8千米处,行政区划隶属于皮山县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地理坐标系):东经78°19′51.57″,北纬37°27′21.26″。
项目建设内容:新疆皮山县城南建筑用砂2号矿建设规模为:根据矿体的赋存条件、矿 (略) 场需求,以及矿山建设规模与矿床规模及矿山服务年限相匹配的原则,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开采原矿石量*立方米,年产成品砂石料为31.*立方米(资源利用率79.95%),折算成松散料为39.*立方米(松散系数为1.24)。矿区范围内砂石总量(TD)261.*m3,首采区位于项目区西侧,服务年限6.5年,生产期年排渣量8.*m3。
新疆皮山县城南建筑用砂2号矿采场面积约0.53平方千米(含工业广场、废石场、 (略) 、矿部生活区);工业广场内设施包括:原料堆放场、成品堆放场、蓄水池、沉淀池、配电室、机修室等,工业广场总占地面积约6900平方米;规划废石堆放场,位于矿区内中部,占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规划矿部生活区位于矿区内北西部,占地面积约0.09公顷。生产规模*立方米/年。
根据主体工程项目特点、建设内容及施工特点等,将其分为6个二级分区即:本项目组成包括露天采矿区、工业广场区、废石堆放区、 (略) 区、 (略) 工程区和矿部生活区。
工程总占地面积为56.87hm2,永久占地面积为56.83hm2,其中露天采矿区占地面积51.39hm2、工业广场区占地面积0.69hm2、废石堆放区占地面积0.60hm2, (略) 区占地面积4.06 hm2, (略) 工程区占地面积0.0013 hm2,矿部生活区占地面积0.09 hm2。新增临时占地面积0.04hm2,其 (略) 工程区占地面积0.04hm2。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现场查勘及查阅主体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资料得知,工程实际挖填方总量6.*m3,土石方开挖总量3.*m3,土石方回填总量3.*m3(露天采矿区土石方回填量1.*m3,首采区开采完成后回填首采区),土方均为自然方,其中砂砾石回填0.*m3,石方均利用项目区开采料,无弃土、弃渣。土石方基本平衡,工程挖方量较方案批复增加0.*m3。
项目起始时间为2023年5月,于2024年4月底完成竣工验收,项目总工期12个月。工程规划总投资为595.*元,其中土建投资541.*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由项目实施的企业自筹解决。本项目建设不涉及移民安置及专向设施改建。
附件1:验收报告--新疆皮山县城南建筑用砂2号矿.pdf
附件2: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新疆皮山县城南建筑用砂2号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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