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新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尧都新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尧都新城项目地块位于220国道西侧340m (略) 对过(中心坐标为E115.*°、N35.*°),地块面积2458平方米(合3.69亩)。该地块2020年以前全部为尧王寺村居民住宅及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及杨树、梧桐树等乔木,2020年,本地块内村庄居民住宅全部拆除,拆迁建筑垃圾全部外运,土地已整平,并于地块内临时搭建尧都新城二期小区临时办公室用于临时办公,2023年,西侧尧都新城二期小区建设完成后地块内临时项目部拆除,2024年,尧王寺村居民于地块内开荒种植大蒜、葱等农作物。 (略) 牡丹区胡集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基于以上背景,山东 (略) 委托我单位对尧都新城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调查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国家相关技术导则开展工作,对尧都新城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土地利用变迁、地块环境资料及相关记录等资料进行了收集分析,并结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调查工作。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明了,地块及相邻地块的现状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在经不确定性分析后,调查工作结束。
尧都新城项目地块位于220国道西侧340m (略) 对过(中心坐标为E115.*°、N35.*°),地块面积2458平方米(合3.69亩)。该地块2020年以前全部为尧王寺村居民住宅及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及杨树、梧桐树等乔木,2020年,本地块内村庄居民住宅全部拆除,拆迁建筑垃圾全部外运,土地已整平,并于地块内临时搭建尧都新城二期小区临时办公室用于临时办公,2023年,西侧尧都新城二期小区建设完成后地块内临时项目部拆除,2024年,尧王寺村居民于地块内开荒种植大蒜、葱等农作物。 (略) 牡丹区胡集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基于以上背景,山东 (略) 委托我单位对尧都新城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调查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国家相关技术导则开展工作,对尧都新城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土地利用变迁、地块环境资料及相关记录等资料进行了收集分析,并结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调查工作。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明了,地块及相邻地块的现状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在经不确定性分析后,调查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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