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高峰村杨梅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斗埕村拱下护岸水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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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高峰村杨梅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斗埕村拱下护岸水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宏建支【2024】招字第003-1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高峰村杨梅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斗埕村拱下护岸水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人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宏建 (略)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防汛救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高峰村杨梅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斗埕村拱下护岸水毁修复工程)设计;

2.2项目地点: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斗埕村;

2.3项目招标控制价:按项目预算审核价的4.2%计取(含项目初步申报方案、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等);

2.4工程建设规模: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高峰村杨梅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斗埕村拱下护岸水毁修复工程)设计工程估算投资约*元,实际设计位置需报业主审核,以业主指令为准,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设计、全部设计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设计纲要,进行测绘、设计等作业,编制工程设计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具体以设计单位提交的技术要求为准);

2.5设计内容:实施方案报告书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直到竣工验收的后续有关服务和配合工作;

2.6交付时间设计周期:7个日历天内完成详细设计并提交设计报告(含项目初步申报方案、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水利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项目采用资格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3.5.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2经年审合格的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3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4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24年 07月19日至2024年 07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宏建 (略) 建宁分公司(建宁县濉溪镇 (略) 12号乘龙公寓六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以现金提交。(注: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现场退还。)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濉溪 (略) 13号(濉溪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宁县 (略) 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濉溪 (略) 13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宏建 (略)

分公司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略) 12号乘龙公寓六楼

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法:0598-*

招标公告

宏建支【2024】招字第003-1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高峰村杨梅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斗埕村拱下护岸水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人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宏建 (略)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防汛救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高峰村杨梅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斗埕村拱下护岸水毁修复工程)设计;

2.2项目地点: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斗埕村;

2.3项目招标控制价:按项目预算审核价的4.2%计取(含项目初步申报方案、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等);

2.4工程建设规模: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高峰村杨梅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斗埕村拱下护岸水毁修复工程)设计工程估算投资约*元,实际设计位置需报业主审核,以业主指令为准,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设计、全部设计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设计纲要,进行测绘、设计等作业,编制工程设计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具体以设计单位提交的技术要求为准);

2.5设计内容:实施方案报告书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直到竣工验收的后续有关服务和配合工作;

2.6交付时间设计周期:7个日历天内完成详细设计并提交设计报告(含项目初步申报方案、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水利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项目采用资格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3.5.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2经年审合格的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3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4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24年 07月19日至2024年 07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宏建 (略) 建宁分公司(建宁县濉溪镇 (略) 12号乘龙公寓六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以现金提交。(注: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现场退还。)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濉溪 (略) 13号(濉溪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宁县 (略) 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濉溪 (略) 13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宏建 (略)

分公司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略) 12号乘龙公寓六楼

联系人: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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