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7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市鋆川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双EVA拖鞋项目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7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市鋆川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双EVA拖鞋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年加工*平方米工程板、*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7月17日 — 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双EVA拖鞋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水头镇大盈工业区228号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选址于 (略) (略) 水头镇大盈工业区228号,占地面积为*㎡,总投资*元,年产*双EVA拖鞋。项目聘用员工定员5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近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项目西北侧农田灌溉;远期, (略) (略) 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 (略) 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环境空气
项目射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厂区采用机械设备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布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
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水头镇便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年加工*平方米工程板、*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7月17日 — 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双EVA拖鞋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水头镇大盈工业区228号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选址于 (略) (略) 水头镇大盈工业区228号,占地面积为*㎡,总投资*元,年产*双EVA拖鞋。项目聘用员工定员5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近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项目西北侧农田灌溉;远期, (略) (略) 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 (略) 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环境空气
项目射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厂区采用机械设备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布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
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水头镇便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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