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德清县乾元镇清水浜港堤防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同意德清县乾元镇清水浜港堤防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德清县乾元镇清水浜港堤防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德政发〔2024〕8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建议书已由我局德发改基立〔2024〕3号批复,其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浙江 (略) 编制完成。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乾元镇城北村。项目包括整治河道长 266m,新建堤防长 344m,河道清淤疏浚底高程-1.80m。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二、方案设计
(一)河道现状底高程 0.17-2.55m,设计河底高程为-1.80m,设计河底宽 20-60m,河道疏浚工程量约为 4.0 万 m3。
(二)新建堤防长 344m,堤顶高程 5.20m,堤顶设防浪墙,墙顶高程 6.00m,堤顶宽度 4.0m,迎水坡坡度为 1:1.75,背水坡坡度 1:1.75。堤防迎水坡为下部直立式挡墙,上部斜坡的复合式堤防。下部护岸高度 4.8m,护岸采用砼重力式挡墙结构,墙体材料为 C25 砼,墙顶高程 3.0m,底板顶高程为-1.80m,挡墙顶宽 0.5m,迎水坡坡度1:0.1,背坡 1:0.3。迎水坡护岸基础采用 D800mm 砼灌注桩处理。堤防背坡坡脚遇养殖塘设砼界墙,界墙高 1.60-2.50m,界墙地基采用松木桩处理。
三、技术指标
项目确定工程等别为 V 等,堤防为 4 级堤防,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 5 级建筑物。堤防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四、机电与金属结构
本工程重建泵站一座,泵站水泵采用自耦式潜水轴流泵,水
泵额定流量为 250m3/h(0.07m3/s)。
五、项目相关文件
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联系单》(德财预审2024G015)
六、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根据县财政核定概算*元。所需建设资金县财政和镇财政安排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八、招标方式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的施工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九、其他
(一)请建设单位加强与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二)工程实施阶段应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日常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工程建成后,应加强运行管理,做好日常观测和维护,确保工程发挥正常效益。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四)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五)根据《浙江省投资 (略) 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项目监督第二十四条要求, (略) 及时、准确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等信息。
附件:德清县乾元镇清水浜港堤防整治工程总概算表
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德清县乾元镇清水浜港堤防整治工程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 | 设备费用 | 安装费用 | 独立费用 | 合计 |
I | 工程部分 | 687.31 | ||||
第一部分 | 建筑工程 | 687.31 | ||||
第二部分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1.93 | 0.29 | 2.22 | ||
第三部分 | 金结设备及安装工程 | 27.01 | 0.00 | |||
第四部分 | 施工临时工程 | 27.01 | ||||
第五部分 | 独立费用 | 714.33 | 53.07 | 53.07 |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1.93 | 0.29 | 53.07 | 769.62 | ||
基本预备费(4%) | 30.42 | |||||
工程部分投资合计 | 800.04 | |||||
II | 专项部分 | |||||
一 | 环境保护工程 | 6.00 | ||||
二 | 水土保持工程 | 6.80 | ||||
三 | 送出工程 | |||||
四 | 水文化专项工程 | |||||
五 | 交通专项工程 | |||||
六 | 专项提升工程 | |||||
合计 | 12.80 | |||||
Ⅲ | 征地移民补偿费 | |||||
一 | 农村部分补偿费 | 90.34 | ||||
二 | 城(集)镇部分补偿费 | |||||
三 | 企(事)业单位补偿费 | |||||
四 | 专业项目补偿费 | |||||
五 | 防护工程费 | |||||
六 | 库底清理费 | |||||
七 | 其他费用 | 6.10 | ||||
合计 | ||||||
基本预备费(8%) | 7.72 | |||||
有关税费 | ||||||
其他专项费用 | ||||||
静态投资 | 104.15 | |||||
Ⅳ | 工程总投资合计 | |||||
静态总投资 | 917.00 | |||||
价差预备费 | ||||||
建设期融资利息 | ||||||
工程总投资 | 917.00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 (略) ,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县政府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3日印发
项目代码:2312-*-04-01-*
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德清县乾元镇清水浜港堤防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德政发〔2024〕8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建议书已由我局德发改基立〔2024〕3号批复,其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浙江 (略) 编制完成。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乾元镇城北村。项目包括整治河道长 266m,新建堤防长 344m,河道清淤疏浚底高程-1.80m。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二、方案设计
(一)河道现状底高程 0.17-2.55m,设计河底高程为-1.80m,设计河底宽 20-60m,河道疏浚工程量约为 4.0 万 m3。
(二)新建堤防长 344m,堤顶高程 5.20m,堤顶设防浪墙,墙顶高程 6.00m,堤顶宽度 4.0m,迎水坡坡度为 1:1.75,背水坡坡度 1:1.75。堤防迎水坡为下部直立式挡墙,上部斜坡的复合式堤防。下部护岸高度 4.8m,护岸采用砼重力式挡墙结构,墙体材料为 C25 砼,墙顶高程 3.0m,底板顶高程为-1.80m,挡墙顶宽 0.5m,迎水坡坡度1:0.1,背坡 1:0.3。迎水坡护岸基础采用 D800mm 砼灌注桩处理。堤防背坡坡脚遇养殖塘设砼界墙,界墙高 1.60-2.50m,界墙地基采用松木桩处理。
三、技术指标
项目确定工程等别为 V 等,堤防为 4 级堤防,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 5 级建筑物。堤防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四、机电与金属结构
本工程重建泵站一座,泵站水泵采用自耦式潜水轴流泵,水
泵额定流量为 250m3/h(0.07m3/s)。
五、项目相关文件
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联系单》(德财预审2024G015)
六、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根据县财政核定概算*元。所需建设资金县财政和镇财政安排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八、招标方式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的施工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九、其他
(一)请建设单位加强与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二)工程实施阶段应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日常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工程建成后,应加强运行管理,做好日常观测和维护,确保工程发挥正常效益。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四)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五)根据《浙江省投资 (略) 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项目监督第二十四条要求, (略) 及时、准确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等信息。
附件:德清县乾元镇清水浜港堤防整治工程总概算表
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德清县乾元镇清水浜港堤防整治工程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 | 设备费用 | 安装费用 | 独立费用 | 合计 |
I | 工程部分 | 687.31 | ||||
第一部分 | 建筑工程 | 687.31 | ||||
第二部分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1.93 | 0.29 | 2.22 | ||
第三部分 | 金结设备及安装工程 | 27.01 | 0.00 | |||
第四部分 | 施工临时工程 | 27.01 | ||||
第五部分 | 独立费用 | 714.33 | 53.07 | 53.07 |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1.93 | 0.29 | 53.07 | 769.62 | ||
基本预备费(4%) | 30.42 | |||||
工程部分投资合计 | 800.04 | |||||
II | 专项部分 | |||||
一 | 环境保护工程 | 6.00 | ||||
二 | 水土保持工程 | 6.80 | ||||
三 | 送出工程 | |||||
四 | 水文化专项工程 | |||||
五 | 交通专项工程 | |||||
六 | 专项提升工程 | |||||
合计 | 12.80 | |||||
Ⅲ | 征地移民补偿费 | |||||
一 | 农村部分补偿费 | 90.34 | ||||
二 | 城(集)镇部分补偿费 | |||||
三 | 企(事)业单位补偿费 | |||||
四 | 专业项目补偿费 | |||||
五 | 防护工程费 | |||||
六 | 库底清理费 | |||||
七 | 其他费用 | 6.10 | ||||
合计 | ||||||
基本预备费(8%) | 7.72 | |||||
有关税费 | ||||||
其他专项费用 | ||||||
静态投资 | 104.15 | |||||
Ⅳ | 工程总投资合计 | |||||
静态总投资 | 917.00 | |||||
价差预备费 | ||||||
建设期融资利息 | ||||||
工程总投资 | 917.00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 (略) ,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县政府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3日印发
项目代码:231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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