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高陵区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攻坚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高陵区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攻坚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略) 级相关部门工作安排,7月18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刘斌带队,对高陵区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暨“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处长朱永前随同检查。高陵区副区长张敏涛,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区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城建公司以及各街办分管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在区政府召开了专题汇报会,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区城管执法局分别汇报了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开展情况。
刘斌指出,农村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工作。他要求:一是要思想重视,主动作为。各牵头部门、街办、村组要时刻重视环境整治工作,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可等、拖、绕;二是明确任务,划分责任。街办是农村环境整治的主要责任单位,区级部门、街办两级要明确任务、责任清晰;三是长期作战,久久为功。农村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改善是一项长期工作,不能一阵风、做突击整治,要切切实实让村民群众享受到环境整治成果。
张敏涛表示:高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暨“乡村更美丽”攻坚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抓,已建立了长效机制,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在市级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提升高陵区农村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检查组查阅了各相关部门、街办工作资料,并对通远街道火箭村、崇皇街道井王村2处行政村进行了现场检查,刘斌对高陵区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进行了充分肯定,认为高陵区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收集、卫生厕所改造、黑臭水体整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提升了辖区人居环境水平。
下一步,高陵区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圆满完成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暨“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略) 级相关部门工作安排,7月18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刘斌带队,对高陵区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暨“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处长朱永前随同检查。高陵区副区长张敏涛,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区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城建公司以及各街办分管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在区政府召开了专题汇报会,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区城管执法局分别汇报了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开展情况。
刘斌指出,农村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工作。他要求:一是要思想重视,主动作为。各牵头部门、街办、村组要时刻重视环境整治工作,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可等、拖、绕;二是明确任务,划分责任。街办是农村环境整治的主要责任单位,区级部门、街办两级要明确任务、责任清晰;三是长期作战,久久为功。农村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改善是一项长期工作,不能一阵风、做突击整治,要切切实实让村民群众享受到环境整治成果。
张敏涛表示:高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暨“乡村更美丽”攻坚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抓,已建立了长效机制,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在市级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提升高陵区农村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检查组查阅了各相关部门、街办工作资料,并对通远街道火箭村、崇皇街道井王村2处行政村进行了现场检查,刘斌对高陵区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进行了充分肯定,认为高陵区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收集、卫生厕所改造、黑臭水体整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提升了辖区人居环境水平。
下一步,高陵区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圆满完成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暨“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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