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源清路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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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源清路道路工程

(略) 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江门市新会区源清路道路工程立项的请示》(新建管〔2024〕1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珠西 (略) 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基础设施,改善群众出行环境,同意江门市新会区源清路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405-*-17-01-*)建设。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新会尚雅学校北侧,起 (略) ,终 (略) ,全长约330米,道路宽度为30.8-38.2米, (略) (略) 。主 (略) 、排水、照明、交通和绿化等工程。
  三、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至2025年。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96.*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10.*元,勘察费12.*元,设计费38.*元,监理费32.*元,其他费用41.*元,预备费用61.*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区 (略) 责任主体分担解决。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 (略) 建设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七、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本工程招标核准依据及有关招投标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招标方式详见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九、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为:《江门市新会区源清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道路工程有关建设问题的批复》(新府办复〔2024〕250号)、区自然资源局《 (略) 道路工程有关建设问题的复函》等。
  十、请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照本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并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审批。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江门市新会区源清路道路工程立项的请示》(新建管〔2024〕1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珠西 (略) 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基础设施,改善群众出行环境,同意江门市新会区源清路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405-*-17-01-*)建设。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新会尚雅学校北侧,起 (略) ,终 (略) ,全长约330米,道路宽度为30.8-38.2米, (略) (略) 。主 (略) 、排水、照明、交通和绿化等工程。
  三、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至2025年。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96.*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10.*元,勘察费12.*元,设计费38.*元,监理费32.*元,其他费用41.*元,预备费用61.*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区 (略) 责任主体分担解决。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 (略) 建设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七、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本工程招标核准依据及有关招投标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招标方式详见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九、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为:《江门市新会区源清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道路工程有关建设问题的批复》(新府办复〔2024〕250号)、区自然资源局《 (略) 道路工程有关建设问题的复函》等。
  十、请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照本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并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审批。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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