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4年7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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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4年7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4年7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7-19 09:22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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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4年7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

景宁县

病死动

物集中

无害化

处理中

心设施

设备建

设项目

本项 (略) 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岚山村

杭州时迈生物 (略)

项目建设单位为杭州时迈生物 (略) ,在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岚山村,新建钢构厂房435m2,采用热解炭化处理工艺,建成后可形成日最大处理能力8~10吨,年设计处理能力可达*头病死动物。项目总投资303.*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比33%。

/

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

废气:热解、炭化废气经“高温燃烧+急冷+碱喷淋+除湿+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柴油燃烧废气与炭化废气一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车间恶臭、污水站恶臭无组织排放。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包含消毒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初期雨水)一同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A/O+消毒)处理后,委托环卫清运至景宁县外舍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噪声:①设计中尽量选用运行噪声低的设备;②在安装时,对各类生产设备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如对室外高噪声设备可采取隔声罩、隔音材料、减振垫等达到隔音降噪的目的;对室内高噪声设备可采取集中布置在有墙体的车间内,安装时使用软性接头、减振垫等;③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较大噪声。固废:项目产生的生物质炭化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定期清运处置。产生的废弃防护用品、含油包装桶、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检验废物、废飞灰及沉渣、废布袋、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东南侧,面积约20m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8-*

通讯地址:景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映对本公示建设项目的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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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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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

景宁县

病死动

物集中

无害化

处理中

心设施

设备建

设项目

本项 (略) 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岚山村

杭州时迈生物 (略)

项目建设单位为杭州时迈生物 (略) ,在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岚山村,新建钢构厂房435m2,采用热解炭化处理工艺,建成后可形成日最大处理能力8~10吨,年设计处理能力可达*头病死动物。项目总投资303.*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比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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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

废气:热解、炭化废气经“高温燃烧+急冷+碱喷淋+除湿+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柴油燃烧废气与炭化废气一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车间恶臭、污水站恶臭无组织排放。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包含消毒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初期雨水)一同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A/O+消毒)处理后,委托环卫清运至景宁县外舍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噪声:①设计中尽量选用运行噪声低的设备;②在安装时,对各类生产设备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如对室外高噪声设备可采取隔声罩、隔音材料、减振垫等达到隔音降噪的目的;对室内高噪声设备可采取集中布置在有墙体的车间内,安装时使用软性接头、减振垫等;③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较大噪声。固废:项目产生的生物质炭化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定期清运处置。产生的废弃防护用品、含油包装桶、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检验废物、废飞灰及沉渣、废布袋、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东南侧,面积约20m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8-*

通讯地址:景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映对本公示建设项目的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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