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阴区城西片区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网完善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阴区城西片区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网完善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 (略) 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阴区城西片区污水、 (略) (略) 完善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略) 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淮阴区城西片区污水、 (略) (略) 完善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淮阴区境内
基本情况:本项目拟对片区范围 (略) 一、二级缺陷进行维修改造, (略) (略) 两侧 (略) ( (略) 恢复)。管网长度共约77.11公里,包括改造36.17公里、新建40.94公里。共涉 (略) (略) 建设,分别 (略) 西延(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议和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加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应考虑利用周边卫生设施,将污水纳入周 (略) 。加强 (略) (略) 的管理, (略) 进行检查, (略) 通畅。
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本项目不设置取土场、施工营地。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100%要求即施工现场100%围闭,工地沙土不利用时100%覆盖, (略) 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等措施;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洒水降尘、分段施工、车辆冲洗、裸土覆盖、加强运输管理、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等措施降尘;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加强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减震工艺,设置警示标志和限速标志,项目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因施工工艺等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向我局登记备案,于连续施工之日3天前公告。项目运营期间, (略) 车辆的管理, (略) 段设置限速、禁鸣标识,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减少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距 (略) 西延( (略) - (略) )道路红 (略) ( (略) - (略) )道路红线40m范围内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余区域噪声执行2类区标准。
五、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因分类收集和处置,尽可能 (略) 建设,无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运往政府指定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七、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
编制单位:江苏绿航 (略)
编制主持人:*元锋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公示期限: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报告表全文:*@*63.com(密码Hbj*)查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 (略) 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阴区城西片区污水、 (略) (略) 完善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略) 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淮阴区城西片区污水、 (略) (略) 完善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淮阴区境内
基本情况:本项目拟对片区范围 (略) 一、二级缺陷进行维修改造, (略) (略) 两侧 (略) ( (略) 恢复)。管网长度共约77.11公里,包括改造36.17公里、新建40.94公里。共涉 (略) (略) 建设,分别 (略) 西延(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议和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加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应考虑利用周边卫生设施,将污水纳入周 (略) 。加强 (略) (略) 的管理, (略) 进行检查, (略) 通畅。
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本项目不设置取土场、施工营地。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100%要求即施工现场100%围闭,工地沙土不利用时100%覆盖, (略) 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等措施;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洒水降尘、分段施工、车辆冲洗、裸土覆盖、加强运输管理、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等措施降尘;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加强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减震工艺,设置警示标志和限速标志,项目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因施工工艺等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向我局登记备案,于连续施工之日3天前公告。项目运营期间, (略) 车辆的管理, (略) 段设置限速、禁鸣标识,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减少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距 (略) 西延( (略) - (略) )道路红 (略) ( (略) - (略) )道路红线40m范围内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余区域噪声执行2类区标准。
五、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因分类收集和处置,尽可能 (略) 建设,无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运往政府指定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七、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
编制单位:江苏绿航 (略)
编制主持人:*元锋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公示期限: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报告表全文:*@*63.com(密码Hbj*)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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