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电器光电显示项目一期开发建设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人民电器光电显示项目一期开发建设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人民电器光电显示项目(一期)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
人民电器光电显示产业园规划范围为:东至西伏河, (略) ,西至串场河, (略) -新盐道,规划面积95.67公顷。
规划期限:规划期2023年至2035年。
2、产业定位
人民电器光电显示产业园以聚焦前沿技术和重点商业领域,以推动新型显示柔性化、微型化和节能化为重点技术方向,以LCD、Mini-Led、Micro-LED为主导产品,以车载&照明、可穿戴设备、商业(工业)显示和元宇宙(XR)为产业应用方向,推动新型显示链条式、集群化发展。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根据《20 (略) 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人民电器光电显示产业园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超标因子为O3。
监测期间,各监测位点氮氧化物、氟化物、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HCl、NH3、H2S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的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计算非*烷总烃排放量标准时使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值,监测期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3、H2S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的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计算非*烷总烃排放量标准时使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值,监测期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环境
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II类水标准,监测期间小马沟、新洋港、西伏河、串场河、*龙河等各断面监测因子均能达到相应标准。监测期间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监测期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地下水环境
监测期间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因子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砷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标准,其余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Ⅲ类及更优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区域各项监测指标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对应用地类型的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6、底泥
监测期间小马沟、新洋港的河流底泥中各项重金属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的筛选值标准。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
规划实施后,常规污染物SO2、PM2.5和PM10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叠加现状后均符合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TSP、NOX、HCl、氨、氟化物、NMHC、NH3、H2S小时浓度叠加现状值后均符合评价标准。TSP、NOX、HCl、氟化物日均浓度叠加现状值后均符合评价标准。主要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叠加现状后区域最大浓度低于相应的嗅觉阈值。
2、地表水环境
盐南高新区规划新建一座盐南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近期依托已建的盐城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过渡,待盐南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预计2025年9月),接管至盐南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对于规划的盐南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A标准后进入生态缓冲区,最终生态缓冲区出水优于A标准全部回用于景观绿化浇洒。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做进一步预测分析。
本次环评重点对盐南高新区近期依托的盐城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预测和评价。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园区产生的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规划区域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不会改变污水厂排口新洋港的水环境功能。因此,园区发展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预测结果表明,非正常情况下, (略) 破裂或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发生开裂、老化等现象造成污水在无防渗条件的情况下渗,,地下水氨氮存在超标范围,但影响范围不大。
4、声环境
根据区域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根据区域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略) 旁没有任何声阻碍物(如绿化带)的情况下,对照交通干线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略) ( (略) )道路红线外20米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未超过4a类声功能区标准;道路红线外40米处2类区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未超过2类声功能区标准,道路红线外40米处3类区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未超过3类声功能区标准。
5、土壤环境
园区规划不引入重污染的产业,同时园区规划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园区总体的绿化工作并要求入驻项目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工作。因此,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针对拟入区的项目,要求企业内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园区应将拟建项目纳入风险管理体系中,并加强在线监控。建议园区从企业产品方案、生产工艺、生产规模、项目选址等方面,对拟入区的项目加强控制和管理。
在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准备后,规划范围内环境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环境风险为可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人民电器光电显示产业园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人民电器光电显示项目(一期)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佑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耿江浩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15-*
联系邮箱:*@*q.com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到园区发展影响区域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八、公示方式及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述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链接:http://**_DSFw,提取码:yjp
公众参与意见表见 链接:http://**-148oKkg,提取码:rek2
人民电器光电显示项目(一期)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
人民电器光电显示产业园规划范围为:东至西伏河, (略) ,西至串场河, (略) -新盐道,规划面积95.67公顷。
规划期限:规划期2023年至2035年。
2、产业定位
人民电器光电显示产业园以聚焦前沿技术和重点商业领域,以推动新型显示柔性化、微型化和节能化为重点技术方向,以LCD、Mini-Led、Micro-LED为主导产品,以车载&照明、可穿戴设备、商业(工业)显示和元宇宙(XR)为产业应用方向,推动新型显示链条式、集群化发展。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根据《20 (略) 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人民电器光电显示产业园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超标因子为O3。
监测期间,各监测位点氮氧化物、氟化物、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HCl、NH3、H2S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的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计算非*烷总烃排放量标准时使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值,监测期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3、H2S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的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计算非*烷总烃排放量标准时使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值,监测期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环境
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II类水标准,监测期间小马沟、新洋港、西伏河、串场河、*龙河等各断面监测因子均能达到相应标准。监测期间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监测期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地下水环境
监测期间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因子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砷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标准,其余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Ⅲ类及更优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区域各项监测指标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对应用地类型的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6、底泥
监测期间小马沟、新洋港的河流底泥中各项重金属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的筛选值标准。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
规划实施后,常规污染物SO2、PM2.5和PM10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叠加现状后均符合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TSP、NOX、HCl、氨、氟化物、NMHC、NH3、H2S小时浓度叠加现状值后均符合评价标准。TSP、NOX、HCl、氟化物日均浓度叠加现状值后均符合评价标准。主要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叠加现状后区域最大浓度低于相应的嗅觉阈值。
2、地表水环境
盐南高新区规划新建一座盐南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近期依托已建的盐城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过渡,待盐南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预计2025年9月),接管至盐南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对于规划的盐南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A标准后进入生态缓冲区,最终生态缓冲区出水优于A标准全部回用于景观绿化浇洒。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做进一步预测分析。
本次环评重点对盐南高新区近期依托的盐城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预测和评价。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园区产生的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规划区域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不会改变污水厂排口新洋港的水环境功能。因此,园区发展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预测结果表明,非正常情况下, (略) 破裂或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发生开裂、老化等现象造成污水在无防渗条件的情况下渗,,地下水氨氮存在超标范围,但影响范围不大。
4、声环境
根据区域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根据区域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略) 旁没有任何声阻碍物(如绿化带)的情况下,对照交通干线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略) ( (略) )道路红线外20米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未超过4a类声功能区标准;道路红线外40米处2类区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未超过2类声功能区标准,道路红线外40米处3类区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未超过3类声功能区标准。
5、土壤环境
园区规划不引入重污染的产业,同时园区规划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园区总体的绿化工作并要求入驻项目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工作。因此,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针对拟入区的项目,要求企业内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园区应将拟建项目纳入风险管理体系中,并加强在线监控。建议园区从企业产品方案、生产工艺、生产规模、项目选址等方面,对拟入区的项目加强控制和管理。
在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准备后,规划范围内环境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环境风险为可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人民电器光电显示产业园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人民电器光电显示项目(一期)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佑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耿江浩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15-*
联系邮箱:*@*q.com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到园区发展影响区域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八、公示方式及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述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链接:http://**_DSFw,提取码:yjp
公众参与意见表见 链接:http://**-148oKkg,提取码:re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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