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室内体育馆建设项目规划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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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室内体育馆建设项目规划调整”公示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室内体育馆建设项目位于宜秀区206国道与 (略) 交叉口西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95平方米,室内体育馆总建筑面积:*.64 平方米。该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于2022年9月批准。

建设单位申请如下规划方案变更:

1、体育 (略) 调整:

(略) 因与现状操场绿化有所冲突,根据现场实际 (略) 取直。

2、体育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布局景观。

3、体育馆结合现状局部标高及坐标调整:

调整前:地库出入口附近标高17.90。

调整后:地库出入口附近标高18.40。

4、体育馆立面形式调整;

原设计屋面铝板幕墙外移至女儿墙上同时修改为穿孔铝板减少 (略) 架的影响。

外立面根据消防排烟要求对幕墙窗开启进行调整,优化立面。

5、结合最终体育馆施工图图纸最终指标及相关规范,确定最终规划的指标表;

原总建筑面积*.64㎡,调整为总建筑面积*.3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地下建筑面2559.39㎡。

本次调整,项目实际总建筑面积减少570.33㎡。建筑面积由原*.64㎡减至*.31㎡,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相应微调,整体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经2024年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会2024年第17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室内体育馆建设项目规划调整”》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规划公示”栏公示,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意见箱公示

公示期: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5日

联系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秀分局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7月18日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室内体育馆建设项目位于宜秀区206国道与 (略) 交叉口西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95平方米,室内体育馆总建筑面积:*.64 平方米。该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于2022年9月批准。

建设单位申请如下规划方案变更:

1、体育 (略) 调整:

(略) 因与现状操场绿化有所冲突,根据现场实际 (略) 取直。

2、体育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布局景观。

3、体育馆结合现状局部标高及坐标调整:

调整前:地库出入口附近标高17.90。

调整后:地库出入口附近标高18.40。

4、体育馆立面形式调整;

原设计屋面铝板幕墙外移至女儿墙上同时修改为穿孔铝板减少 (略) 架的影响。

外立面根据消防排烟要求对幕墙窗开启进行调整,优化立面。

5、结合最终体育馆施工图图纸最终指标及相关规范,确定最终规划的指标表;

原总建筑面积*.64㎡,调整为总建筑面积*.3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地下建筑面2559.39㎡。

本次调整,项目实际总建筑面积减少570.33㎡。建筑面积由原*.64㎡减至*.31㎡,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相应微调,整体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经2024年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会2024年第17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室内体育馆建设项目规划调整”》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规划公示”栏公示,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意见箱公示

公示期: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5日

联系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秀分局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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