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7月18日拟作出沈阳泓嘉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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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7月18日拟作出沈阳泓嘉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辽中区蒲东 (略) 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号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建设项目

沈阳近海经 (略) (略) 东01号地块

(略)

辽宁省 (略)

本项目位于 (略) 辽中区沈阳近海经 (略) (略) 东01号地块,占地面积*.1m2,本项目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1#厂房内建设2条GAG家具装饰膜生产线,在2#厂房内建设一条定制家具生产线,在3#厂房内建设4条装饰贴面板生产线。年产GAG家具装饰膜3861吨,定制家具*套,装饰贴面板*张。项目供水 (略) 供给、供电由茨榆坨镇变电所供给,办公区采用电取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挤出废气(非*烷总烃)经密闭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废气(颗粒物)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少量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挤出和破碎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表5和表9。

开料、钻孔废气(颗粒物)经中央集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封边废气(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热压废气(非*烷总烃、*醛)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少量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燃气模温机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低氮燃烧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本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及*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特别排放限制。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昼间生产,采用低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厂界东、西、南、北四个厂界昼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上料的包装袋、开料的边角料和木屑、封边的废热熔胶包装、钻孔的木屑、切边的废边角料、检验出的不合格品、废木质托盘、除尘器收尘和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挤出产生的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回收利用,PP膜覆膜剩余薄膜厂家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三防”标准。

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和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年7月1日实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执行《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88号)。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危废贮存库、化粪池作为“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1#厂房、2#厂房、3#厂房作为“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办公楼、泵房、门卫为简单防渗区,地面简单硬化处理。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增加设备,厂区地面硬化,不涉及砍伐树木、破坏绿地等行为,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土地沙化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辽中区蒲东 (略) 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号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建设项目

沈阳近海经 (略) (略) 东01号地块

(略)

辽宁省 (略)

本项目位于 (略) 辽中区沈阳近海经 (略) (略) 东01号地块,占地面积*.1m2,本项目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1#厂房内建设2条GAG家具装饰膜生产线,在2#厂房内建设一条定制家具生产线,在3#厂房内建设4条装饰贴面板生产线。年产GAG家具装饰膜3861吨,定制家具*套,装饰贴面板*张。项目供水 (略) 供给、供电由茨榆坨镇变电所供给,办公区采用电取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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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挤出废气(非*烷总烃)经密闭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废气(颗粒物)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少量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挤出和破碎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表5和表9。

开料、钻孔废气(颗粒物)经中央集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封边废气(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热压废气(非*烷总烃、*醛)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少量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燃气模温机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低氮燃烧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本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及*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特别排放限制。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昼间生产,采用低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厂界东、西、南、北四个厂界昼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上料的包装袋、开料的边角料和木屑、封边的废热熔胶包装、钻孔的木屑、切边的废边角料、检验出的不合格品、废木质托盘、除尘器收尘和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挤出产生的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回收利用,PP膜覆膜剩余薄膜厂家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三防”标准。

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和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年7月1日实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执行《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88号)。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危废贮存库、化粪池作为“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1#厂房、2#厂房、3#厂房作为“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办公楼、泵房、门卫为简单防渗区,地面简单硬化处理。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增加设备,厂区地面硬化,不涉及砍伐树木、破坏绿地等行为,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土地沙化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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