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7日对已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7日对已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江苏 (略) 1280立方米高炉配套烧结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徐州鑫 (略) 工程用机械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已作出批准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6/7-2023/6/14
联系人:鹿存存
联系电话:*
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铜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 关于江苏 (略) 1280立方米高炉配套烧结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
文号 | 徐铜环项书〔2024〕2号 |
文件名称 | 关于徐州鑫 (略) 工程用机械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
文号 | 徐铜环项表〔2024〕18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江苏 (略) 1280立方米高炉配套烧结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徐州鑫 (略) 工程用机械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已作出批准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6/7-2023/6/14
联系人:鹿存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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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铜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 关于江苏 (略) 1280立方米高炉配套烧结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
文号 | 徐铜环项书〔2024〕2号 |
文件名称 | 关于徐州鑫 (略) 工程用机械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
文号 | 徐铜环项表〔2024〕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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