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新城镇、、、、、地块土地征收项目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仪征市新城镇、、、、、地块土地征收项目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概况
因公共利益需要, (略) 人民政府拟征收2024-3537、2024-3538、2024-3539、2024-3540、2024-3541、2024-3542地块土地,此次征地地 (略) 新城镇越江村大一组、荷庄组、姚庄组、桂庄组、村集体范围内,总征地面积为12.2295公顷(183.4425亩),全部为农用地。其中大一组涉及0.6643公顷(9.9645亩),荷庄组涉及6.2310公顷(93.465亩),姚庄组涉及4.1668公顷(62.502亩),桂庄组涉及0.8726公顷(13.089亩),村集体涉及0.2948公顷(4.422亩)。此次征地地块不占用基本农田,2024-3537地块拟征土地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2024-3538、2024-3539、2024-3540地块拟征土地规划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024-3541、2024-3542地块拟征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评估责任主体及第三方评估机构
(略) 新城镇2024-3537、2024-3538、2024-3539、2024-3540、2024-3541、2024-3542地块土地征收项目决策 (略) 新城镇人民政 (略) 国元房 (略) 开展稳评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略) 委办公室、 (略) 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陈粹(稳评机构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0514-*。
一、项目概况
因公共利益需要, (略) 人民政府拟征收2024-3537、2024-3538、2024-3539、2024-3540、2024-3541、2024-3542地块土地,此次征地地 (略) 新城镇越江村大一组、荷庄组、姚庄组、桂庄组、村集体范围内,总征地面积为12.2295公顷(183.4425亩),全部为农用地。其中大一组涉及0.6643公顷(9.9645亩),荷庄组涉及6.2310公顷(93.465亩),姚庄组涉及4.1668公顷(62.502亩),桂庄组涉及0.8726公顷(13.089亩),村集体涉及0.2948公顷(4.422亩)。此次征地地块不占用基本农田,2024-3537地块拟征土地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2024-3538、2024-3539、2024-3540地块拟征土地规划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024-3541、2024-3542地块拟征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评估责任主体及第三方评估机构
(略) 新城镇2024-3537、2024-3538、2024-3539、2024-3540、2024-3541、2024-3542地块土地征收项目决策 (略) 新城镇人民政 (略) 国元房 (略) 开展稳评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略) 委办公室、 (略) 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陈粹(稳评机构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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